巡察组进驻部门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同意,从12月7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政协莆田市荔城区委员会机关、区政府信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荔城经济开发区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区委巡察四组 |
被巡察单位 |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信访局 | 荔城经济开发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机关 | 政协莆田市荔城区委员会机关、 区交通运输局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张 钾 副组长:游淑华 | 组 长:程珍发 副组长:魏亚字 | 组 长:郭 萍 副组长:林秀春 | 组 长:郑金堂 副组长:邱 霖 |
专门值班电话 | 17759016369 (工作日8:00-20:00) | 17759016306 (工作日8:00-20:00) | 18039061910 (工作日8:00-20:00) | 18039063690 (工作日8:00-20:00) |
通 信 地 址 | 莆田市荔城区B30047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一组收 | 莆田市荔城区B30048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二组收 | 莆田市荔城区B30049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三组收 | 莆田市荔城区B30050邮政专用信箱区委巡察四组收 |
信访受理范围: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