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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1-08-26 09:18 |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进一步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梅洲社区原副主任邢丹等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6月6日至13日期间,邢丹作为境外返榕人员林某某居家健康监测的负责人,未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相关措施要求,任由林某某两次自行驾车前往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核酸检测,并在解除健康监测前离开监测居住场所,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邢丹受到免职处理;梅洲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凯萍和建新镇副镇长林明堂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武夷山市星村林业站站长罗鹏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3月,罗鹏在担任星村林业站副站长期间,在负责发放2017年度天然林补助款时,将应发放给武夷街道黄柏村的补助款错发给其它村(星村镇黄村村)。2018年以来,黄柏村村干部多次上门咨询补助款发放事宜,罗鹏敷衍应对、消极应付,未经核实就答复补助款未划拨到林业站,导致该村村民一直未领取到补助款。2020年11月,武夷山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该问题,并督促推动整改,该笔补助款才发放到位。2021年6月,罗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莆田市荔城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许国强弄虚作假问题。2020年10月,许国强为应对上级执法检查,指导辖区内某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未经用地批准建设的市政道路上覆土掩盖硬化路面,干扰检查,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许国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云霄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王东宇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8年8月,王东宇作为某劳动争议纠纷案的主审法官,在发现该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后,未及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尚未判决的情况下,便在法院审判信息系统报送结案信息,且超审限7个多月才作出一审判决;在当事人提起上诉后,未依法及时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上诉材料,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王东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4起问题,有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对群众反映诉求无动于衷、漠不关心,有的挖空心思弄虚作假、遮掩问题,有的慵懒怠政、敷衍塞责。这些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

  通报强调,当前,我省正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十二、十三次全会和全省下半年工作推进会部署,把疫情防控、经济发展、风险防范、换届工作更好统筹起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推进“五促一保一防一控”重点工作,凝心聚力抓落实促发展,坚决纠正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空泛表态、敷衍应付、运动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创造性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传承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科学精准抓防控,戴着口罩抓发展,不断汇集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将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问题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的重点,深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惩胡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解决不作为问题,督促广大干部改进作风、求真务实,沉下心来、保持定力,以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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