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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2-04-27 09:46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七届莆田市委第十三轮县区交叉巡察二组对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30日,市委县区交叉巡察二组向荔城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县区交叉巡察二组对我局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要求全局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问题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明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全程跟踪督导,着力推动整改。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每周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建立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坚决追责问责。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让整改工作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和民警每周二集中学习制度,按照《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研讨2020年12月28日开展《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专题研讨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警务区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完善全区群防群治机制和联防联动机制组建平安志愿者队伍(义警队),充实辖区平安建设与属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部门有效对接并开展实体化运作,不断强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将群防群治力量的建设纳入警务区考评。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意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辖区群众意见诉求。召开2场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35个问题,已整改30个,解决30个问题。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为契机,出台《全区公安机关加强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十项措施》,以更高站位全力打造荔城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案例评析等方式,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意识。

2.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分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分局已重新对局领导工作进行再细化调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应局领导分工中。二是进一步提高分局党委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工作的重视,把宗教思想传播管理方面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述职等报告中。对分局党委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述职等报告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已重新对2018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和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中班子及其成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将宗教思想传播管理方面内容进行再补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筑牢思想防线,增强队伍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队伍保密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经常性保密宣传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明鉴,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专题通报相关违法违纪案例,深刻剖析原因。

3.关于推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工作黑恶案件认定标准证据指引、黑恶财产处置等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提升线索转化率和打击质效二是加强与检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精准认定黑恶案件、打财断血。分局扫黑办对专项斗争以来核查结论查否的重点线索进行重新梳理,经梳理目前暂未发现核查结论改变的线索;专职法制员对已被排除认定案件重新审核,确保案件查深查透经办人对已判决黑恶案件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及时处置涉案财产,做到移送到位,合法财产返还到位对已侦办黑恶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对涉及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问题漏洞的,发出公安提示函14份,有效推动行业问题整治。三是进一步规范黑恶案件资产查扣,严格落实“四个必查”“三个同步”“三类调查”的工作要求。分局在侦办黑恶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名下房产、车辆等依法采取查冻扣措施,并按要求以估值形式计算涉案资产,故出现公安机关查冻扣金额与法院最终判决认定金额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

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多形式宣传、指导网上办事。在各办事窗口通过播放网上办事教程、粘贴网上办事操作指南、成立“网办宣传小分队”等形式,面对面向办事群众宣传推广、指导网上办事。借助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线上宣传推广网上办事教程。依托“五级十五同”事项梳理,全力推动公安事项“降趟升级”,努力扩大实现“一趟不用跑”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电子证照”调用。四个未进驻公安分中心的新度、黄石、西天尾、北高派出所已于2020年底架设政务外网,开展“电子证照”调用交警大队已联系通信公司技术人员布置好网络线,配置好ip,目前已经配备好政务网电脑系统,且已开展“电子证照”调取工作。四是交警大队11个网办事项因省网办与政务网无法自动流转业务,属于系统权限问题已经将情况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3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强化沿海线视频点位建设,严密防控境外疫情海上输入。区政府支持分局2021年在黄石镇原有20个点位55个海防监控视频基础上补建设9个点位18个海防视频监控;在北高镇原有12个点位24个海防视频监控基础上补建设16个点位22个海防视频监控目前,经分局党委同意移交莆田市数字集团建设。建好船管站,配强船管员。积极走访沿海乡镇政府部门,协调各乡镇按照《福建省海防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沿海船管站建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目前,整修固定的船管站2处,新建临时船管站5处,沿海管控硬件设施逐步完善。黄石镇聘用4名专职船管员,并将经费纳入专项预算,北高镇由4名村干部兼任船管员,将船管站、船管员队伍列入政府保障机制。加强对小型无证船舶的有效管控,积极开展船舶数疏理工作并建档管理,协调乡镇落实船舶刷号管理,确保不漏一船。对滚动摸排的“五类人员”建档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五类人员”监管措施,并实地走访有偷渡前科的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杜绝失管脱管漏管。强化联动机制,每周二定期组织召开部门联动工作会议。指导、督促各镇村认真对照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要求,落实海岸线的巡逻管控。提高疫情特殊期间嫌疑人执行取保或者监视居住需满足的门槛,并加大管控力度,严防在执行强制措施期间嫌疑人再次产生犯罪行为。我局对涉疫案件嫌疑人监管不力的责任民警给予通报批评。

4.关于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使命不够扎实的问题

1打击整治效能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合侦快破机制,有效打击“两抢一盗”。依托打击专项行动,夯实视频监控等信息基础建设,强化传统侦查手段与先进科技战法优势互补,密切部门联动不断深化合侦快破机制,有效提高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工作效率。截止2021年7月,全局立“两抢一盗”类案件101起,破73起,破案率72.3%,与2020年同期立199起,破138起,破案率69.3%相比,立案数下降49.2%,破案率提升3个百分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44人,合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9.33万余元。针对北高等乡村地区传统“盗抢骗”行政案件查结率、追赃率低的情况,对北高派出所分管副所长给予警示谈话。通过整改,截止2021年5月22日,北高辖区“盗抢骗”行政案件查结率达75%、追赃率达66.7%,提升成效明显。二是“电诈”宣防持续推进,降低发案率。依托社区网格工作,采取1+N宣传模式铺开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反诈中心通过和南威科技公司合作,推送“金钟罩”宣传预警软件,尽可能的从源头降低发案统筹协调打击防范、宣传教育、方案制定等工作,形成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借助“合侦快破”机制,以科技信息为支撑,充分利用大数据突出打击涉诈团伙、系列、源头、幕后,从根本上提升打击深度和广度,并协调市场监管、通讯公司、各商业银行等部门来强化综合治理通过整改,全区实现警情数与立案数双下降,破案率大幅上升。截止2021年7月,全区共接报电诈警情509起,同比下降32.8%,共刑拘涉诈嫌疑人155人,逮捕直诉104人,打掉11个涉诈团伙,为全市最高。三是坚决打击黄丑窝点,严肃追责问效。制定《全区公安机关2021年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和《全区行业场所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坚决遏制“黄赌”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发展势头,对辖区“黄赌”全面排查,深挖案件线索对黄赌警情高发、反复举报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1至7月份,全区共破获黄赌刑事案件33起,办结黄赌行政案件75起。针对2018年11月区派出所两家足浴店被市局查获存在涉黄问题,经倒查,2019年5月,分局分别对治安大队负责行业场所管理的中队责任领导、镇海派出所2名分管副所长给予提醒谈话;对镇海派出所2名社区责任民警给予教育批评。2021年5月,原治安大队责任民警、原镇海派出所包片民警被分别判刑1年4个月缓刑2年、1年6个月缓刑2年。2021年6月,荔城区纪委对原镇海所分管副所长党纪立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6月,荔城区纪委对原治安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党纪立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四是集中开展“飓风肃毒2021”会战行动。以摧网络、端窝点、抓毒枭、追逃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缉毒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以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加强信息研判实时掌握在侦人员轨迹、动态,为精准打击提供保障。抓住涉毒源头,重点开展查缉。截止2021年7月份,共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9人,同比去年上升866.7%查获吸毒人员52人,同比去年上升246.7%,在“百日会战”践行初心使命、护航百年大庆”专项行动中位列全市前列。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在区双打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荔城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与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勤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规定,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开展打假协作,提高打假成效。2021年1至7月份,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接收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案件7起,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76起。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打击运动鞋制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打击运动鞋制售假保护知识产权春季会战,共捣毁制假窝点18个,售假窝点63个,立案64起破案66起,抓获嫌疑人80人,冻结涉案资金1800多万元,取得打假百日会战全市第一名。六是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2021年4月16日,分局下发《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网格+和反诈宣传,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开展进村入户、进校入企等多层次多形式“远离非法集资”的知识宣传,2021年上半年进村入户宣传3000多人次,进企业宣传69次,开办专题法律讲座2次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于5月份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围绕“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主题,多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次,充分提高了群众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工具,转发并分享《为您守护》宣传歌曲、《解析诱惑背后的陷阱》宣传片,通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向群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知识,提高经济风险防控意识。

2社会面治安防控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区行业场所清理整治方案。制定出台《全区行业场所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派出所根据辖区管理实际,采取行业场所自检自查与自行整改相结合、公安机关监督管理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力度。二是开展旅馆业基数摸排。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织重新摸排核对旅馆业底数,通过系统和现场比对,采取“逐户销户”的排查方式,重点检查旅馆业的治安问题,核查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做到场所应排尽排、全面覆盖,安全环节应查尽查、不留空档,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及时通报问题。依托警务区考评工作,组织各派出所加大对辖区内旅馆业的检查力度,坚持网上巡查、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达到“实时、实情”,落实“四实”登记切实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充分依托分局大监督平台,组织专人对各派出所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截止2021年7月份共查处不如实登记旅客信息案件17起,通过大监督平台通报检查情况14家次。五是制定《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重大活动期间重点人稳控处置工作方案》,在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专人对各派出所的稳控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制定并修订《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关于明确2021年全区公安派出所警务区基础工作评价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派出所列管重点人的基础信息采集、访查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确保采集、访查到位。六是深化“减量控大”扎实推进事故预防工作。荔城“11.27”重大事故发生后,荔城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对重点群体、重点车辆的排查梳理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违法载人五类重点群体、重点车辆,共排查“道路基础设施、行业源头管理、路面通行秩序”3个方面19个问题短板,逐一提出整改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强化对涵港大道的隐患排查治理罗列出道路中间隔离、标志标线、路口灯控、开口设置、警示牌等1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12处,同时对北高高新路安全隐患进行督办组织开展酒醉驾、违法载人、超载超员超限等重点违法整治行动将集中整治的做法、战果和典型案例上报图文,编发微文利用“莆田行”和支队、大队两级交警微发布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开展典型曝光、警示教育走访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通过召开会议、深入检查、约谈提醒等多种形势,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驾驶人防疲劳驾驶、杜绝超速超载超限、严禁改装加高、防范盲区事故、抵制野蛮驾驶闯红灯等安全警示教育。七是合理安排交通查处勤务开展柔性执法学校周边临时上下车、住宅小区周边道路的夜晚停车等,未影响他人通行的,原则上不认定为违法停车不予处罚;对违法停车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三个月内车辆在本县级辖区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机动车所涉及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采取教育管理为主、处罚打击为辅的管理模式,要求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的时候,查清具体违法情况,避免同一车辆同一时间同一违法重复处罚。八是网格化科学布警,辐射全辖区。开展违停专项整治,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路段和时段,同时实行路长制,特别对学校、医院等易堵易违停等场所,加大巡逻力度,严厉查处违停、急停急靠车辆,保持辖区畅通有序充分利用警务通、视频监控、缉查布控平台、GPS交通管理平台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根治城市道路交通的顽症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以及临街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双微一抖”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乱停车现象带来的社会危害,突出典型案例警示曝光。

5.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及时修订《荔城分局案件集体审议规定》出台《荔城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适用强制措施上严格秉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及充分考虑身心特点,不一刀切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将刑事案件强制措施适用情况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严格审核审批,强化日常监督考评,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黄某某、宋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将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由刑拘为监居经法制评查该案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及时全面开展取证。对刑拘、报捕、退查等刑事案件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督预警,减少不规范执法问题的发生。通过检查评议、专项督查、定期通报等多种手段,强化规范办理案件,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法制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考评,针对执法办案取证的薄弱环节问题,逐项提出整改办法,指导基层落实整改。三是规范立案结案,提升办结率。进一步完善警情全流程管控,通过警情巡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源头监督,及时发现受案立案问题。由法制、纪检、治安等部门行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通过强力措施狠抓行政案件办结率,截止2021年7月,分局共受理行政案件912起,已办结625起,办结率为68.5%,总体办结率明显提升。分局已对刘某某合同诈骗案经办民警存在立案不及时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四是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要求各办案单位逐人逐起逐笔建立台账,一人一整改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并强化定期跟踪,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部人员均已办理解除取保手续。其中取保候审未及时解除的相关责任民警已作出相应问责。五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定《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关于充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通知》,增补合适成年人名单。将未成年人案件程序适用情况纳入分局执法质量考评范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古某某的三次讯问中,均未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的责任民警已给予警示谈话。六是规范物证保管。组织民警学习相关执法规范要求文件,法制部门日常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涉案财物相关制度,在日常审核监督考评中做到每案必查。我局已对因保管不当遗失物证的责任民警给予诫勉谈话。七是规范酒驾案件笔录制作。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辅警认真学习《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内容。同时,已25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政案件的笔录中酒精浓度记录错误的3名责任民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谈话。八是及时退还暂扣款。开展案件倒查,对暂扣款退还不及时的1名责任民警已给予警示谈话。全面排查暂扣款是否还存在案件已经判决或者分局已经审批处理但尚未处理的情况,截止目前,暂未发现此类情况。九是狠抓案审工作,提审移诉案件质量。建立个案执法质量成绩、执法办案积分成绩与办案民警、法制员、分管领导及法制民警挂钩捆绑建立四个层级执法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十是规范开展驾驶证吊销工作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学习《莆田市公安机关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工作规范》文件规定,提高办理吊销驾驶证的业务能力。对近年来涉及驾驶证应吊销案件进行全面自查排查,做到应吊销即吊销驾驶证应吊销而未及时吊销的13起案件经办民警已在交警大队深刻检讨并做表态,并给予1名责任民警批评教育。大队领导已对涉及中队领导进行谈话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十一是强化暂扣车辆停车场管理。东湖暂扣车辆停车场的物防、技防等设施建设均不到位,现东湖车场里的车辆已全部搬至华中安置房旁的停车场,地处方便,便于当事人准确定位找到车场位置,目前该车场周围均有围墙,监控设施完备,运作状态良好。十二是规范扣押款罚没款上缴。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涉案财物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扣押款、罚没款清理工作,属各办案单位对本单位扣押款开展自查,分局不定期抽查局属各办案单位涉案财务管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到位。相关责任民警已提交自查情况说明材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有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措并举,切实为基层减负。组织学习《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等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文件相关要求清理各类报表,进一步压缩报表数量重申并进一步严格公安统计报表审核备案制度。截止2021年7月,在用统计报表共16份,其中公安部、省厅、市局等上级部门制发15份,分局制发1份,均列入《2021年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在用统计报表目录》明确值班备勤民警的职责局属各单位组织全体民警对《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值班、备勤制度》进行再学习,杜绝“懒汉”作风。三加强督导检查。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各部门在转发上级文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的同时,结合分局实际提出相关落实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局属各部门落实“为基层减负”、值班备勤、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相关制度措施进行督察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单位、民警在督察通报中予以通报并予以绩效扣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自查、排查要求,规范、深入开展自查、排查相关活动,防止排查问题停留在学习层面,不深、不细、不实。

7.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立案标准,建立法制民警全程监督工作机制。检察院开具的21份立案监督文书问题,经法制大队评查,其中18起案件均已按要求立案,另外3起因管辖权问题也已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受理。二是强化视频建设维护,深化“雪亮工程”。分局进一步完善修订《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维护制度细则》,持续强化问题巡查维护工作,督促项目施工和维护单位及时快速解决视频监控故障问题。根据2021年4月30日、5月13日莆田市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截图数据,荔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在线率分别为92.17%、92.96%,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在线率长期都保持在90%以上。三是多措并举,提升“三率”2021年5月初,分局召开平安“三率”提升工作专题部署会,提出具体工作方向及要求并下发《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三率”水平的通知》结合春季攻势“百日会战”、“践行初心使命 护航百年大庆”专项打击工作,聚焦网络电信诈骗突出问题,深化“打防管控宣”各项工作依托分局效能办,重点对上级发现的服务类、执法规范类等民生诉求现场通报、重点督办,列明工作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将综治“三率”提升工作纳入分局对下绩效考评范围。四是规范党务警务信息公开。根据市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政务(警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明确26项需对外主动公开的事项;要求局属各单位全部设置党务、警务公开栏,并及时更新。通过全面自查整改,排查公开栏设置不齐单位5家,公开内容不全面6处,均已督促整改到位。截止2021年7月,共整改新增公开栏12块、LED显示屏1块,完善补充公开内容6项。目前该项工作已整改到位,但需长期坚持。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温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报账员业务培训,组织局属各单位、各派出所报账员学习公务用车管理驾驶员管理财务管理办法、“三公经费”开支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切实指导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用车、报销,重申分局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的有关规定,提高报账员业务水平。二是分局公务接待陪餐人员超标涉及科室及人员已作出工作说明,退还了多报销陪餐1人接待费开支91.77元。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在日常报销中严格落实《莆田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莆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三是差旅费报销超支的相关民警已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将多报销的交通费320元、240元退还到分局存款专用户。今后严格按照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莆财行〔2016〕95号差旅费补助标准部分条款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差旅费报销,分局财务人员加强差旅费报销指导、审核,严格把关

9.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项资金执行。分局2018、2019年根据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8号)“关于公安机关辅警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问题”向区财政追加辅警综合定额经费180万元、318万元获预算批复,但因分局在区财政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账户,实际申请经费时区财政要求要根据每月实际开支情况申请后据实拨付到分局存款专用户接下来,分局将及时按月报送开支计划,加快辅警综合定额经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二是严格资产管理。经过对未登列固定资产和应列未列无形资产”的相关问题排查,对不足之处均已补转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已整改到位。三是查,对清查出的72名民警尚未办理公务卡,协调中国农业银行荔城支行全力配合分局补办公务卡,确保公务卡办理覆盖面。我局进一步重申差旅费支出公务卡结算要求,按照《莆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公务卡的使用、结算管理。四是我局2021年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已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规范购置。下一步我局按照莆田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范大宗物品采购招标程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分局技术中队创一级刑事科学技术室需要建立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因该系统全省在统一使用,在省厅建立服务器,北京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该系统在全省的唯一供应商,故指掌纹自动识别系统软件经市场询价后在该公司采购黄石派出所家具购置项目,评审专家人数符合规定要求。针对采购存在关联企业情况,相关采购经办人已提交情况说明报告,分局已对实木上下床等家具相关采购人员进行约谈,下一步认真审核相关供应商关联关系。五是规范工会账户开支范围。2016年“一日捐”捐款12600元、2017年13400元两笔款项已向民警、职工和文职干部补收,并2021年5月25日存入分局工会账户。今后此类活动积极动员民警、职工和文职干部个人向区直工委、区总工会捐赠,不再从局工会经费中列支。六是强化食堂账户库存现金管理。针对食堂账户现金充值款未及时送存情况,分局食堂账户出纳人员作出整改,并认真核对食堂账户库存现金,食堂消费卡充值款现已及时缴存。今后将加强日常现金的库存盘点工作严格执行库存现金定期存入银行的规定。七是严格规范公务借款2名民警个人暂借公款归还超期,借款人已于2021年4月8日作出情况说明,出纳人员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关于个人暂借公款归还超期问题整改说明。下一步,分局警务保障室将加强日常借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公务借款范围,坚持“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逐笔结清,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八是规范报销结算业务。2016年3月交警大队在武术节安保期间订购快餐盒饭开支4500元,该原始报销凭证中有委托书一份,因中餐店无法提供对公转账账户购买快餐盒饭250份共4500元委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款。今后此类问题采取按报销审批权限经审批同意后再现金或公务卡支付。

10.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招投标管理。经排查,2016年黄石派出所一楼大厅及物证室改造工程有报销封面、发票、议定开支相关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整档材料等完整报销原始凭证2016年镇海派出所宿舍楼修缮48500元2016年拱辰派出所葡萄架和防护网款14551元、办公楼水泥漆工程款18755元、防腐木栏杆款16695元以及交警大队道路交通设施指示牌及安装费15215元均严格按照《莆田市公安局小额工程发包实施细则》开展;2016年镇海派出所宿舍楼修缮未预留质量保证金问题原国库集中支付经办根据市局开具的会计核算中心付款通知书支付金额全额支付工程款48500元,该经办人员已调离分局,我局移送市局做相关处理。二是立项严格把关,杜绝拆分规避招投标。对需要建设的项目提前规划、充分论证、合并整合,统一开展招投标工作;加强开支审核把关,在项目审批环节加强审查,特别是对是否存在以邀请标形式分包给不同公司承建项目进行严格细致检查,严禁将相同类型、相近时间段的项目进行拆解分包,如有一律退回重办,并视情予以通报,确保项目立项严格把关。2016年,荔城辖区招标建设荔城第五期警用视频小区项目,共计1766枚视频监控,因项目分布范围广、物理距离远,为兼顾建设速度和使用效益,分为11个标段项目在全市公安机关视频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范进行建设,经过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通过分局、市局财务部门及相关领导的层层审核把关规范实施。三是规范小额工程实施管理。经排查,2016年北高派出所办公楼及附属楼装修工程合同内容不全,目前,已将合同工期、开工、竣工及合同签订时间不全作出说明;已联系施工方、监理方对项目资料进行核查,已补齐监理审批进度表;政工科公安绩效考评管理系统维护合同到期未续签,系经办人未将该合同附进报销原始凭证中,目前已整改到位;镇海派出所维修新增数字视频监控设备开支工程派出所经办人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填写开支报销封面,原财务审核报账员审核时未认真审核报销材料,导致未按合同约定留质量保证金10%经办人、审核报账员已作出说明;2020.5.17#付福建省某建设公司23560元工程履约保证金符合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我局于4月17日转发市公安局《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内容和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1.关于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分局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对局领导工作进行再细化调整,将党务工作纳入对应局领导工作分工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党委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对分管、挂钩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指导将党建工作纳入分局绩效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检查通报,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合力结合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工作,坚持定期开展党性分析,认真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进党委班子成员的团结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确保班子高效有序运转;强化团结协作意识,自觉服从大局,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三是规范党委议事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文件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涉及研究干部任职及岗位调整问题和对重大项目资金开支的研究。四是严谨党委会会议记录。分局党委会会议记录本不再采用活页,并认真落实党委会考勤制度,做好每次党委会签字确认工作。五是严肃党内政治活动制度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共征求意见建议110条,队伍教育整顿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共征求意见建议262条。

12.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2019年分局未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系按照市局部署要求,参照2018年主体责任清单实行。下一步工作中将结合分局实际,制定年度分局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规定》,明确党委、纪委、单位“一把手”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基层所队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敢抓敢管、善抓善管队伍。对抓队伍、管队伍不力导致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频发的责任领导启动连带问责,截止2021年7月,已落实问责履行领导责任不力问题的领导20人次。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在党员大会通报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不断拓展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针对高风险岗位民警,强化日常的谈心谈话和该岗位该领域内相关违法违纪典型的警示。三是落实从优待警,强化暖警惠警力度重新修改制定了《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民警请休假管理规定》,根据民警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年休计划安排表,合理安排人员休假,截止2021年7月,全局民警已休假80余人次。有序推进两个序列职级晋升常态化,着力解决民警政治待遇,截止2021年7月,已完成4批84人职级晋升工作。常态化开展民警心理健康座谈会,维护民警身心健康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在传统节日开展系列慰问活动,并为全局在职人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截止2021年7月,完成慰问基层所队6个,慰问民警辅警53人次,发放慰问金10.59万元;为全局548名在职人员发放春节慰问品共计约43.5万元。落实体检、生日蛋糕礼券、医疗互助、民警子女就学等措施,截止2021年7月,已发放上半年生日蛋糕券193人;为全局438名工会会员申请参加区总工会医疗互助活动。做好老干部工作。及时做好老干部退休工资调整、高龄补贴和体检等,让离退休干部时刻感受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已完成春节慰问退休老干部活动,发放慰问金近15万元。利用省公安英烈基金会莆田分会荔城办事处,建立涵盖辅警范围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截止2021年7月,通过公安英烈基金慰问民警3人次1.2万元。四是规范述责述廉工作。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相关规定。对个别党委委员不同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基本一致情况进行排查并要求在下一步开展的述责述廉工作中加以整改,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廉政责任意识。经排查,2016至2019年述责述廉对象评议均未收到评议意见,固无意见整改报告五是深化队伍廉洁风险排查。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违规参股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系列自查、排查活动。要求全体民警彻底排查、如实填写、落实整改。依托季度队伍思想分析,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紧盯派出所、经侦、治安等关键岗位和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充分运用谈心谈话措施,及时帮扶提醒,防范未然。2020年区纪委监委对7名民警存在放贷行为的问题线索已作出处理决定6人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对1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同时对涉嫌徇私枉法的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落实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三转”,聚焦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理顺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协调市局政治部,增设警务督察机构,明确工作职能,配齐配全督察队伍,力争尽早将督察、审计职能从纪委监察部门剥离。截止目前,督察、审计职能未剥离,分局纪委监察室依旧按照上级要求担负从严管党治警办公室工作。下一步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理顺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深日常监督,强化队伍管理。按照《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进一步强化巡查督察构建队伍“大监督”格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规定,切实开展大监督工作,调动各监督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定期召开队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阶段性通报队伍管理和执法执勤等方面问题,沟通交流、研究解决在队伍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集中分析会诊,有效跟踪问责。对日常排查、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重点民警,强化思想教育,重点关注。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会同政工、法制、指挥情报等部门,针对执法、服务、队伍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工作漏洞。驰而不息执纪问责,宽严有度2021年7月,对运用“四种形态”问责人员再梳理,排查执纪问责中的“松软”现象。对问责明显偏轻的提级问责,共重新提级问责56人次。准确把握、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特别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做到宽严有度。将拱辰派出所1名民警在办案中存在执法过错的问题线索移送荔城区纪委监委,荔城区纪委监委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4.关于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足配强支委。局属党支部中支委配备不全的党支部,结合2020年支委换届,均已按规定配支委。下一步将在党支部支委班子人事变动、岗位调整时,及时开展补选工作分局党委将组织各党支部全面摸排梳理莆田市公安局招聘使用的辅警队伍中的党员,并全面纳入管理。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分局围绕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全面梳理自查,2017年8月7日研究的三位同志为预备党员工作表决有效,交警大队党支部6位预备党员转正有效,但因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导致材料记录不完善、程序有缺失,目前已整改。禁毒大队党支部2017年换届选举倒查,应到会7人,实到会人数7人,有选举权的人数6人,不符合选举规定,此次选举无效。2020年5月14日,禁毒大队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重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通过自查梳理,2020年度以来发展党员工作中已不存在该问题。下一步,将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精,记录材料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规范党组织生活,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各党支部书记牵头开展自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缺失的党支部进行记录材料补充说明工作。制作组织生活会流程和材料模板,分发至局属各党支部制作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汇编,台账化规范化管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各单位绩效考评。针对2019年1名局领导对分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不精细不到位问题,已2021年度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情况说明。四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由政工科牵头,组织局属各单位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制作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模板,分发至各党支部参照执行,长期跟踪指导。

15.关于打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选任,进一步优化领导干部配备开展股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提拔重用在本职岗位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2021年完成17名年轻股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推动队伍年轻化,逐步解决队伍老龄化问题。2021年新分配院校毕业学员7名、边防转改士兵7名二是健全民警轮岗交流机制。全面梳理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10年以上的人员,并出台《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关于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民警交流调整工作的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匹配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分批次进行跨单位、跨警种、跨部门交流轮岗。期间,共对41名民警进行岗位调整交流。实施机关民警遴选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公开遴选民警规定》,不断优化机关部门及基层所队队伍结构2021年完成2批10人次公开遴选工作。结合队伍实际,建立“传帮带”人才库,进一步探索岗位交流制度,强化一专多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民警的综合能力素质。三是不断充实基层警力。非因特殊原因,将借调在机关的在编民警,安排回原单位工作。持续推动警力下沉,将新分配的转业干部、院校毕业学员以及边防转改士兵等警力,全部安排到基层单位工作,切实将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着力解决基层“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问题。四是强化协警队伍管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对协警招聘不符合程序规定、审核不严的予以清退。进一步统一协警招聘渠道,出台《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协勤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协勤队伍管理制度,确保协警队伍规范化管理。积极走访有关部门,协调协警工资保障问题,确保待遇保障及时高效。同时,面向社会新招聘53名辅警,逐步置换现有的协勤,提升工资待遇、绩效奖金,让辅警能够更加安心工作,全身心投入到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工作中去。拖欠协警工资问题属立行立改问题,我局在巡察期间已补发放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局已处理相关人员88人次,其中,辞退1人次,开除1人次,开除党籍3人次,党内严重警告2人次,党内警告10人次,效能告诫1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责令书面检查7人次,通报批评21人次,批评教育12人次,警示谈话10人次,提醒谈话9人次,移送其他部门处理1人

诫勉及以上处理情况:

1.原刑侦大队1名民警因在家庭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被给予辞退。

2.原网安大队1名协警因被涉嫌违法犯罪被给予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3.原治安大队1名二级警长因徇私枉法给予开除党籍并追究刑事责任。

4.原镇海派出所1名三级警长因徇私枉法给予开除党籍并追究刑事责任。

5.原黄石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徇私枉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巡特警反恐大队1名四级警长因队伍廉洁风险排查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7.新度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违规借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8.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二级警长因在案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

9.黄石派出所警务队副队长、四级警长因辖区足浴店案存在责任被予以党内警告。

10.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四级警长因违法中央八项规定被予以党内警告。

11.新度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存在执法过错被给予党内警告。

12.新度派出所副所长、警务队长、二级警长因队伍廉洁风险排查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

13.新度派出所副所长、警务队长、信访科科长、二级警长因队伍廉洁风险排查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

14.刑侦大队1名三级主管因队伍廉洁风险排查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

15.刑侦大队1名二级警长因队伍廉洁风险排查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

16.法制大队副教导员、三级警长因队伍廉洁风险排查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

17.治安大队1名一级警长因队伍廉洁风险排查措施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

18.刑侦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因在案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诫勉谈话。

19.刑侦大队1名四级警长因取证不全面不及时被给予诫勉谈话。

20.拱辰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取证不全面不及时被给予诫勉谈话。

21.镇海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取证不全面不及时被给予诫勉谈话。

22.新度派出所1名一级警员因取证不全面不及时被给予诫勉谈话。

23.黄石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取保候审案件办理不规范被给予诫勉谈话。

24.拱辰派出所1名一级警员因暂扣款退还不及时被给予诫勉谈话。

25.镇海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物证保管不当被给予诫勉谈话。

26.西天尾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没有履行请休假制度导致旷工给予诫勉谈话。

27.拱辰派出所1名一级警员因案件未及时移送起诉,未及时办理取保候审,存在执法过错被给予诫勉谈话。

28.新度派出所1名四级警长因取保候审案件办理不规范被给予效能告诫。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65118;通讯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265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hangping2009@126.com。

 

 中共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委员会

                                                                       202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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