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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3-05-18 16:30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26日至6月10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北高镇党委(含北高黄金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党内集中教育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相关责任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并均已于2022年10月10日前提交发言材料、调研报告;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要求镇机关4个党小组在今后的学习研讨中,全体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发言交流,领导干部带头,坚决摒弃形式主义,自觉担当践行作为,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镇两委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作表率。③镇机关党支部今后将继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结合重点工作内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做好会议记录,各党支部要结合平时业务工作,开展学习研讨。④严格要求基层党支部按主题教育“十个一”、党史学习教育“三个一”等标准抓好学习教育,对未按标准开展主题教育的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及时落实,由镇组织办对各村居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逐一梳理排查,认真核查是否存在材料照搬照抄、相互雷同、网络抄袭等问题,排查发现,岱峰村、前亭村主题教育未开展到位,已由对应的包片领导加强督促落实,已严格要求各村居组织委员按照规范格式把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并要求栏山、呈山、江边、山前、汀江等村按照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民主评议。⑤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抓手,各村居深入推动“六清行动”、村级卫生所建设、道安设施提升等各类民生项目,并通过定期会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细、成效落地。⑥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前期因单位刚成立,组织机构不够健全,未充分落实学习和传达重要文件精神,未开展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学习。接下来将提高学习站位,加强组织学习,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2.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①已组织江边村、福岭村、山前村及镇乡村振兴办围绕“五个振兴”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项目化管理;目前,福岭、山前、江边等试点村2022年完成17个项目投资额597万元;围绕“五个振兴”,进一步策划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类项目库,形成2023年项目11个,其中产业类项目6个,已上报区统筹;下一步,将组织全镇各村居不定期开展“六清”“五个美丽”行动,推进乡村面貌改善提升和产业发展。②已组织江边村、福岭村、山前村及镇乡村振兴办策划乡村振兴产业类项目,增加产业类项目比重,已有五侯山文旅项目、一鑫生态农业、山前乡村振兴产业园等产业类项目纳入项目库。③要求各村居加强村财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增收节支,并要求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加大对可“造血”增收项目的投入,增加村财收入。目前,已督促栏山村协调解决银行账户被封事宜,并要求该村做好村级财务管理。 

  3.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存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我镇已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微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企业、村居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同时,各村居通过隐患排查、自查方式,合力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2022年8月以来,全镇共排查火灾隐患45个,已整改45个;2021年1-10月发生火灾46起,2022年1-10月发生火灾仅31起,火灾发生率有所减少。②截至目前,2022年镇安办共办理安全生产执法案件5件,其中超市1件、鞋材加工厂1件、珠宝加工厂1件、首饰包装厂2件,并通过安全生产检查,有效排除安全隐患;我镇已严格按照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呈报领导审批,检查中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与当事人签订限期整改指令书、当场处罚决定书,而后令立案对象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案件办理;2021年全镇检查发现的12家“三合一”场所,已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与村居签订后期监管工作移交通知书,并定期检查回访,防止“三合一”回潮,现已全部整改完毕。③我镇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冲沁村鹅山妈祖公园至上沁安方向道路未安装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冲沁村已完成道路临时防护立柱安装,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时已督促冲沁村将道路拓宽列入2023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已组织各村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2022年8月以来,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0个,已整改8个,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意识。④建立黄北第二通道两侧广告牌管理台账,其中L形4块,T字形31块;已与区执法局协调,鉴于珠宝产业发展需要,为扩大北高黄金珠宝产业影响力,加大各个黄金珠宝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知晓率,广告牌暂予保留;镇城管中队目前进行常态化巡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4.关于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大鞋材加工集中区和坑园工业区招商力度,为北高下一步财政增收奠定工业基础;积极组织企业站、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人员深入辖区内工业企业、商贸业及服务业企业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加大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目前已摸排可纳统规上企业2家,限上企业3家;提高“店小二”式服务水平,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争取向外引进符合产业规划、条件成熟的企业,作为对现有存量企业规模不大、数量不多的发展短板的有力补充,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42家,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②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与荔城区黄金珠宝协会通力合作,推动产业园办证事宜以促进招商,同时积极推进《荔城区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出台;目前,珠宝城产业园共有513人协议已签订完毕,产业园“以证招商”取得突破性进展,后续将持续推动项目落地,盘活产业园。③我镇持续深入各相关企业开展摸底排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应统尽统,依法统计,加大各级相关惠企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加大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开展指导帮扶,积极纾困解难;2022年1-10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460028万元,完成年计划48亿元的95.84%,与去年同期358034万元相比增长28.49%;2022年1-10月限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410642万元,完成年计划45亿元的91.25%,与去年同期275187万元相比增长49.22%;2022年1-10月餐饮业营业额完成1343万元,完成年计划0.14亿元的95.93%,与去年同期980万元相比增长37.04%;2022年1-10月固定资产投资179250万元,完成年计划28亿元的64.02%。 

  5.关于民生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滞留前亭村部的征迁户已协调搬离,村部恢复正常办公秩序;考虑到农村老人租房不方便的情况,经冲沁村研究,村部办公用房暂时作为群众过渡使用,待安置房回迁后,再进一步妥善安置群众。我镇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今后在征迁工作开展的同时解决好被征迁群众的临时过渡问题;并加快安置区前期手续报批工作,抓进度、促开工,预计2023年5月份安置区动工建设,力争尽快安置回迁到位。②已根据《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加强批后监管的通知(试行)》(荔政规〔2022〕5号)文件精神对各村进行审批业务培训,下一步将按区里出台的审批流程的文件指导,开展建房审批业务办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所有入驻窗口的部门重新进行业务梳理,确保后续的跟踪管理和反馈,实现业务闭环。③督促北高镇“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单位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加快工程进,目前,北高镇“一户一表”及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全部完成,渡岭村、吴城村、前亭村已改造完成。④经现场清理,渠道堵塞问题已解决;通过全面自查信访投诉件反馈内容,2022年8月以来暂无发现反馈不实的投诉件;下一步,将要求相关包片与村居配合,共同提供反馈意见,保证意见的真实可靠性,同时,作出答复意见后需对信访人反映事情进行复查复核,确保事件处理到位。⑤现美澜村、高峰村、埕头村、山前村4个村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已按要求逐月按时发放,后续将持续跟踪督促各村及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6.关于建房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我区最新的农村建房审批文件,即《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加强批后监管的通知(试行)》(荔政规〔2022〕5号)文件要求,规范审批。②巡察后继续整理档案,已完整归档97户,尚有23户在补充材料;镇建房办已建立档案调取和归还审批机制,档案出入档案室均需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明确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作风,熟练掌握档案管理的要求、原则和方法,建立台账,做好档案流出、流入登记;下一步,镇建房办将及时跟踪已审批的建房审批档案并归入档案库保管好,做好档案出入登记,避免档案遗失;因建房审批档案遗失,对时任村建站负责人、村建站经办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③相关部门已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农业农村、村建、国土等部门联审后签注意见事宜;下一步,待开放审批后,要求参与村建例会的联审部门当场逐宗签批意见,提交两委会研究后,由专人负责2个工作日内完成镇政府盖章事宜。④我镇已于2022年8月召开专题会议对《关于明确北高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的通知》(荔北委2021〔116〕号)文件和《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加强批后监管的通知(试行)》(荔政规〔2022〕5号)文件,进行学习;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瞒报、漏报问题,移交镇纪委处置。⑤因批后监管缺失,对时任美澜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竹庄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给予提醒谈话,对时任美澜村村主任、时任竹庄村村主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美澜村土地协管员、时任竹庄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7.关于“两违”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我镇已于2022年8月召开专题会议对“两违”管控工作进行再布置,进一步强调《关于明确北高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的通知》(荔北委2021〔116〕号)文件要求,再次明确三级巡查人员责任分工;由镇纪委、效能办组成巡查督查组,不定期抽查各村居“两违”情况,对瞒报、漏报问题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镇纪委、效能办处置;2022年8月以来各村暂未出现瞒报漏报问题。②已按最新的《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加强批后监管的通知(试行)》(荔政规〔2022〕5号)文件要求,规范审批方式,进一步理清审批程序。③加强批后监管和对已拆除“两违”的拆后监管,对反弹复建问题,一律“零容忍”;2022年以来,已拆除案件未出现反弹复建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拆后监管,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到位。④严格按照最新的《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农村建房审批加强批后监管的通知(试行)》(荔政规〔2022〕5号)文件要求,落实“一户一宅”认定标准。对保留后继续抢建行为,一律“零容忍”处置。⑤因未对“一户一宅”的面积及层数进行严格把控,对时任埕头村土地协管员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埕头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埕头村村主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栏山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栏山村村主干、时任栏山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按照要求,金荔公司于2022年9月退还创城奖金4201元;经核实,北高社区等10个村居超额发放2017—2020年的年度村居干部绩效考评奖金共计45.42万元,属于村级聘用干部绩效奖金,符合《北高镇驻村干部及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荔北委字〔2007〕第68号)文件中第13条规定;另外,经核实北高社区等10个村居绩效奖金发放程序存在不规范,现已补齐相关程序;下一步,将督促各村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放各类奖金,避免出现错发、多发等情况。②经核实,岱峰村等22个村都有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住房保险这项民生工作,所涉及的村民个人上交的部分保险费用由村财支出,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同意村财支出;另外,22个村居承诺今后不再报销类似不属于村财支出的费用。③山前村已于2022年9月7日收回多报销的差旅交通费779元;下一步,将严格要求各村居落实差旅报销标准。④出台文件《北高镇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荔北委〔2022〕98号),坚决执行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做到没有公函一律不接待;因违规接待,对时任食堂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另一时任食堂管理人员给予诫勉谈话。⑤已于2022年9月6日收回福岭村原党支部书记的兼职工资2400元,已于2022年10月14日收回福岭村原村主任的兼职工资1600元,已于2022年9月9日收回北高社区相关人员款项2800元,已于2022年9月23日收回渡岭村相关款项8400元,共计1.52万元;下一步,将对村主干加强履职教育,并强化监管,避免出现村主干违规兼任各类管理员领取工资情况。⑥组织相关村居明确巡察问题,并要求相关村居要按照工作需要、业务需要聘用人员,不得随意扩大聘用范围;另外,针对幸福家园报账员重复发放的1000元工资,已于2023年1月6日收回。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检查要求,确保年度内对24个村居检查全覆盖,每次检查都对上一轮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及通报;同时,将党建检查结果与党员干部评优评先挂钩,并要求镇组织办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检查,避免出现党建检查通报内容雷同等情况。②镇村小额工程招投标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荔城区政府网上发布的,在发布时就开始备案;另一类是合同金额较小的(原文件规定10万以内,现为30万以内)不需在区政府网上发布的村级自主招投标,我镇一直以来是由镇招标办先指导村选择招标方式,然后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该工程所有材料的备案;今后,我镇所有的镇村小额工程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必须先备案,然后再开始招标和工程开工,并做好工程的监管工作;因招投标备案等相关工作抓得不实不严,对招标办负责人、时任埕前村支部委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已规范活动经费使用范围,加强审核,确保不再出现支付与业务无关联的活动费用情况。②部分项目资金因施工队尚未验收,列入暂付款科目,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冲转专项资金;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埕前村用森林生态专项资金支付后海公路本村地段工程路面水泥硬化工程款的问题,经查找相关凭证,并进行调账处理,埕前村已整改到位;将继续督促各村居按资金使用范围规范使用资金,并且加强对专款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核把关;财政所已及时通知相关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及时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避免出现类似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情况。③高峰村于2022年3月3日收回2017年高峰村排洪渠护砌清淤工程多付的752元工程款、于2022年9月7日收回前徐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多付的406元工程款,冲沁村于2022年9月15日收回鹅山妈祖文化园停车场旅游厕所工程多付的1284元工程款,合计0.2442万元;已收回东皋村村部前浆砌块石挡土墙及村部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多支付的工程款334.36元,镇经管站将进一步严格要求各村居代理会计和报账员加强审核,把关到位;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筹建之初,人员不多事务繁忙,实际用餐次数与办公室登记的次数不符,内部核实后相关人员已退还报销的就餐费684元,将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审核;对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工会经办人员进行变更,资金申请报告无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等手续遗漏部分已补全,下一步,在工作开展中将严格规范财务材料审核把关;因工程审核把关缺位,对经管站负责人、时任高峰村村主任、时任高峰村聘干调解主任、时任高峰村村委会委员、时任冲沁村出纳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④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已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关维修款项5.83万元,并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下一步,建立定期定时巡查制度,后续如再出现此类事件,将追究物业公司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或维修。⑤针对工程未竣工就退还履约保证金问题,已组织竹庄等相关村根据各自问题对照凭证资料等进行原因分析,属于审核结算业务能力问题的,要求村业务人员加强审核结算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或者根据需要量力而行进行外包代理招标,属于客观原因的,要求村委会作情况反馈,并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⑥镇财政所将按要求把五险一金等资金支出列暂付款科目,待个人部分收回时再冲减暂付款科目转经费支出;因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部分可用于参战人员社保支出,故直接冲减;镇工会已及时核对资金结余情况,下一步,将确保收支科目及时结转及结余。⑦已完成车辆调配手续办理,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镇属固定资产管理,避免出现固定资产未及时列入台账的情况。⑧后积村已对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拾遗补缺建设工程未按合同支出费用情况进行反馈,并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学习,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高峰村已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未按合同支出费用问题,组织人员进行学习,提高认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⑨镇财政所已及时向人大办收取参会人员签到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财务报销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报销凭证收集、留存和上报工作。⑩东皋村、坑园村、渡岭村、竹庄村等村的卫生费由各小组包片负责人入户收缴,再由财务统一送存,下一步,镇爱卫办将加强督促各村居规范收缴垃圾处理费时间节点,并及时送存银行;因我镇社会抚养费收入全额拨回,目前镇财政资金困难,将协调区财政部门办理上缴回拨手续;根据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资金拼盘,镇爱卫办曾多次通报催促各村按上级下达时间节点上缴垃圾处理费,由于各村居上缴时间不一,因此分批次申请资金上缴,截至目前,2021年环卫一体化资金拼盘已全部上缴,下一步,镇爱卫办将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时间节点及时跟踪落实,以保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行。 

  4.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各村居主干、经办人加强招投标业务培训,严格招投标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和会议记录;因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对时任高峰村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下一步,将规范招投标程序列为各部门、村居廉政风险隐患点,加强监督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②于2022年8月10日组织院后村等相关村居根据各自问题对照凭证资料等进行原因分析,属于业务知识能力问题的,要求村居业务人员加强项目建设文件及工程管理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或根据需要量力而行进行外包代理招标,属于客观原因的要求村委会作情况反馈,并承诺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因违规开标,对时任院后村村主任、时任院后村报账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③镇招投标办、经管站工作人员已加强对各村居过程项目的业务指导、审核把关工作;因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对时任高峰村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核,规范招投标程序,做好镇村项目的监管工作。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于2022年10月8日组织相关村干部学习招投标业务相关知识,并已于2022年10月13日组织相关村居对相关合同签订及履行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明确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管理。②经向律师咨询,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未按招投标文件缴纳税金”问题属于固定总价合同中票面增值税不一致的问题,发票开具前属于各村造价范畴,发票开具税率是税务局给建筑企业的优惠政策。本问题在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签订中未明确规定提供具体的增值税发票税点,而且签约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建筑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的金额不体现在合同中;下一步,将继续对接咨询税务部门和律师顾问相关业务,并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从严把关村级财务。③经核实,江边村生态园田园观光步道提升工程由于疫情原因工期延迟,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推进所有工程,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时,在材料中就相关情况予以明确说明。④北高东呈溪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质监站检查当天因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有提前请假,故未予处罚;原监理单位资质证书2019年12月31日到期,在办理资质延期时发生新冠疫情导致业务停止办理,经双方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符合合同中通用合同条款(第38条,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更换的监理单位已向水利局质监站备案,北高东呈溪河道整治工程内业资料已准备齐全,于2022年6月18日送到荔城区财政局申请结算审计;上述情况中,存在材料未及时归档问题,相关材料巡察时未提供给巡察组;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流程,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标后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⑤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已联系物业公司对单位广场地面维修等工程实行物业公司采购、办公室监督管理、领导审核的“采、管、审”相互分离的管理模式,确保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维修;已对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我镇将提高认识,责令信访办严格把关包片提供的反馈材料,通过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作出答复,之后再对信访人进行回访,对每一次核实情况进行对比,尽可能避免出现重复的反馈意见,另外,举一反三,重新审核之前的相关反馈材料,出现错误的及时纠正,结合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的再教育,再督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为进一步规范全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北高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荔北委〔2021〕128号)文件,全镇统一采用脸谱识别签到进行考勤,机关内勤人员工作日每天按时考勤四次;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严格按照窗口坐班时间每天按时考勤四次;下乡工作队、“两违”巡查人员、联防队、城管人员每天按时考勤两次,即上午签到和下午签退,签到、签退时间同内勤人员一致;个别因脸谱不能识别的,必须按时到效能办进行手签,并及时进行脸谱再录入;因公事无法按时签到、签退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考勤报备单》,因公出差的(参会的需附上会议通知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出差审批表》;下一步将加大结果运用,对每个月迟到早退前五名的人员开展约谈,同时将每一季度迟到早退前五名的人员结果运用到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已制定更加规范的考勤工作制度,严肃工作作风,要求干部职工加强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③因地面沉降、塌陷、工程质量等原因导致珠宝城广场生活及消防给水管漏水问题,目前破漏水管已经更换维修完毕,后续物业工作将严格落实各项水电工程维修保养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已建立定期定时巡查制度,确保不再出现此类事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的政治领导力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明确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领导干部按“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②2022年8月26日,组织24个村居党支部书记召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练兵比武”推进会,强调要求各村居结合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认真修改2021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目前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均已完成修改。③针对巡察期间材料提供不及时的问题,对坑园、呈山、后积、东乡、汀峰、美澜、埕头、埕前、冲沁、前亭、福岭、汀江等12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执行力。④每年度民主生活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对照巡察问题规范会议记录,保证记录内容详实。 

  2.关于党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修订《中共北高镇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荔北委〔2021〕136号)文件,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范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并由组织办专人负责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陈述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拍板方式、内容,详尽、如实记录在案。②进一步规范我镇会议记录工作,已由党政办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召开规范会议记录业务培训会,充分认识规范会议记录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重点学习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确保会议记录层次清晰、意思真实、语言规范、内容完整,确保会议记录在实际工作中痕迹化、规范化。③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再由党委书记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表态发言。④由于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均借调其他单位,借调期均未结束,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主要工作都由主任统筹负责;下一步,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将加强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其他班子成员原则上对重大资金使用进行共同研究,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⑤按照已修订的《中共北高镇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荔北委〔2021〕136号)文件规定,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事项上会研究前认真充分征求相关领导、部门意见,做到研究事项成熟可行,再上会研究;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将按照“效率”原则,进行议事决策,做到议事有内容有重点。 

  3.关于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2年以来,嘉仕盾党支部和青创会党支部各发展1名党员;接下来将继续督促各非公党支部对企业中工作满两年的优秀员工进行摸排、加以培养,争取多发展企业党员;已对加利珠宝有限公司的员工进行再次摸底,加利珠宝有限公司党支部至今仍是3名镇机关党员挂靠,已通知该支部申请撤销党支部。②坚持选派党建指导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有效指导,努力探索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思路,不断提高非公企业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对全镇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业务培训,于2022年9月1日组织非公党支部党建业务人员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提高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③因部分重要记录材料缺失,对青创会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接下来按照要求严格做好会议记录。 

  4.关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由镇组织办做好对各村居支委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的指导和督查,每年年底定期对各村居开展会议记录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由镇民政办指导各村居的五个记录簿整理和归档,并明确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指定一名专人管理记录簿;下一步将由镇民政办负责举办“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设工作记录簿记录的业务培训,并按季度随机向村居收集查阅五个记录簿的记录情况,对不落实工作记录簿的或应付记录的村居予以报分管领导对村居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或通报或报镇纪委进行处理。②埕头小区党委已于2022年6月20日撤销;因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与我镇都是科级单位,无法对其进行管理,现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北高镇党委批复《关于成立莆田北高黄金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党支部的请示》,目前正在督促珠宝产业发展中心党员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北高镇。③对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学习教育活动等,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事先有准备、有安排,确保活动实效;镇党委拟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按时召开、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学习记录是否全面等,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已由镇组织办对2022年上半年村组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9月检查发现呈山村党支部支委会记录简单,内容空洞,会议签到表存在代签情况;岱峰村党支部2022年上半年开展的党员大会到会人数不足,会议签到缺失较多;东皋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缺失较多;东乡村党支部会议记录、签到不完整;渡岭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参会率较低,签到表存在代签情况;福岭村党支部会议签到存在代签现象,部分支委会记录过于简单;高峰村党支部签到表存在代签情况;江边村党支部党员大会参会人数不足;坑园村党支部部分会议签到存在代签现象;汀峰村党支部部分党员大会会议签到造假,党员大会参会率低;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对基层党组织生活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并督促跟踪问题整改。 

  5.关于干部选任机制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0年5月21日,村建站已按照相关组织程序明确具体负责人员;下一步,我镇将根据现有的工作实际情况,重新梳理现有的中层干部,并按照组织程序及时配备、调整相关干部。②已通知呈山、福岭、渡岭、竹庄、后积、美澜(其中坑园村未配备聘干)等村对超配职数的聘干进行解聘;下一步,我镇将对《北高镇2021年关于聘用村干部的工作实施方案》(荔北委[2021]302号)文件中出现的纰漏及时修改,并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文件,从严把关村级聘用干部。③2021年村级换届时,严格按照《北高镇2021年关于聘用村干部的工作实施方案》选拔村干部,不再聘用叶某某为埕头村出纳,且未再出现使用不符合聘干条件人员的情况;目前,多发放的工资款项已在督促退还;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确保聘用村干部符合任职条件和相关程序。 

  6.关于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各村居换届工作交接情况,排查发现前亭村未完成,已由相关包片立即组织新老班子成员进行交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各村居均已完成新老班子成员工作交接。②埕头村支委叶某某已于2022年5月27日免职;栏山村支委兼村委翁某某已于2022年5月13日免职;美澜村支委翁某某经约谈已认识到错误,主动回岗,目前正在对其日常工作情况加强跟踪。 

  7.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整体规划,建立好四类人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登记台账,对发展党员各阶段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指导个别村居党支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主动作为,发挥支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支部书记、委员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主动争取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入党;镇组织办常态化开展调研工作,及时了解督促各村居发展党员工作。②规范党委会研究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研究会议记录,要求党务工作者做好汇报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和现实表现记录;已于2022年9月1日由镇组织办组织对村居党建业务人员开展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且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提醒相关包片领导参加所包村居发展党员相关会议。 

  8.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加强党员管理,由镇组织办通知村居党支部联系本人,及时将组织关系迁至工作单位,并按月实发工资补缴党费;8名党员因公司暂未设置党支部、不接收非正式员工党组织关系等原因继续将党组织关系放在村里,已完成党费补缴。②在党员排查管理中,一旦发现违规违纪党员及时移送纪检部门处理;经全面排查,福岭村另有被判刑中共党员2人,即共3名被判刑中共党员已由镇纪委查处中;因对违法违纪党员处理不及时,对时任福岭村党支部书记、时任福岭村党支部委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③2018年以来,需补缴的11387.29元党费已足额补缴到位;下一步,由镇组织办严格督促各村居按照党费缴纳要求规范党费缴纳。 

  9.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要求两委班子成员实事求是,消除顾虑,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对材料严格把关,不再出现以“建议”“仍需加强”等代替批评意见;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具体写明情况。②由镇纪委办监督,相关班子成员针对存在问题已按要求修改述责述廉报告;今后将加强镇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内容把关,要求查摆个人存在问题联系个人所分管领域及包片等工作实际,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③已制定廉政教育工作计划,镇纪委定期向全镇干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镇纪委于2022年10月13日联合镇组织办、镇宣教办组织各村居主干和纪检委员参观西天尾镇法庭和后黄社区莆阳家规家训馆,进行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学习。④2022年8月以来,镇纪委开展督查6批次,重点对各村“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进展、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乡村振兴工作、撂荒地和耕地整治等工作进行检查,累计发现问题31个,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⑤美澜村翁某某户的违建案件于2017年11月21日录入福建省国土执法平台(即省平台),并于2018年10月26日办理保留结案;因工作人员向纪委反馈时未具体说明录入的系统为省平台或市平台,从而导致在市平台无法查询到该户相关信息;下一步,将举一反三,要求工作人员反馈时应认真仔细并具体地说明相关情况。 

  10.关于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专项巡察意见反馈后,分管领导已在2021年10月21日的两委会上提出整改方案的研究内容;针对2021年村级换届选举专项巡察反映的渡岭、吴城、高洋等3个村党内政治不严肃、村务公开不到位、工程项目档案合同管理不规范等普遍性问题,已由组织办、民政办、经管站等部门联合开展村居专项整治行动,了解有关信访举报、廉政风险点和潜在问题“病灶”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攻坚,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下一步,将强化重视巡察、审计后半篇文章,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进度,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②我镇在巡察后及时委托海峡人才中心完成专业财务人员招聘,省道201线埕头至后海303海堤段征迁安置指挥部也已完成建账核算工作;4处填海用于建房或者码头建设建议暂时给予保留,原因如下:美澜村码头万善祠前构筑物属于万善祠的保护坡,如果拆除万善祠存在坍塌的风险;美澜村码头水闸旁的构筑物为早期村民下海的泊位,性质为土坡,杂石,起到缓冲作用保护水闸;东皋村的两处泊位是为了防止海浪对堤坝的直接冲刷,防止砂石被冲走,底部被掏空,起缓冲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北高镇党委对49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已给予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22人,提醒谈话18人。 

  (一)诫勉谈话情况 

  因建房批后监管缺失,对时任美澜村土地协管员、时任竹庄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因虚假执法拆除和选择性执法,对时任渡岭村土地协管员给予诫勉谈话。 

  因“只管签不管落实”,对山前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山前村村主任、时任山前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因未对“一户一宅”的面积及层数进行严格把控,对时任埕头村土地协管员给予诫勉谈话。 

  因违规接待,对时任北高镇食堂管理员给予诫勉谈话。 

  因谋取隐性福利,对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经办人员给予诫勉谈话。 

  (二)批评教育情况 

  因建房审批档案遗失,对时任村建站负责人、村建站经办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因批后监管缺失,对时任美澜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给予批评教育。 

  因批后监管缺失,对时任美澜村村主任、时任竹庄村村主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因虚假执法拆除和选择性执法,对渡岭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渡岭村村主干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因“只管签不管落实”,对时任埕前村村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因未对“一户一宅”的面积及层数进行严格把控,对时任埕头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埕头村村主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因违规发放补贴,对时任福岭村村主任、时任福岭村报账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因工程审核把关缺位,对经管站负责人、时任高峰村村主任、时任高峰村聘干调解主任、时任高峰村村委会委员、时任冲沁村出纳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因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对时任高峰村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 

  因违规接待,对时任北高镇食堂管理员给予批评教育。 

  因对违法违纪党员处理不及时,对时任福岭村党支部书记、时任福岭村党支部委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三)提醒谈话情况 

  因批后监管缺失,对时任竹庄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给予提醒谈话。 

  因选择性执法,对时任吴城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给予提醒谈话。 

  因“只管签不管落实”,对时任埕前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埕前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因未组织执法,对时任东皋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东皋村副主任、时任东皋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因未组织执法,对竹庄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给予提醒谈话。 

  因未对“一户一宅”的面积及层数进行严格把控,对时任栏山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栏山村村主干、时任栏山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因招投标备案工作抓得不实不严,对招标办负责人、时任埕前村支部委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因违规开标,对时任院后村村主任、时任院后村报账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因未按合同支出费用,对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经办人员给予提醒谈话。 

  因使用无资质公司承接维修工程,对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两违”整治不力中“两违”处置态度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强化源头管控,对苗头性“两违”问题,立即组织打击,消除违法状态,降低市“两违”治理监管平台案件录入数量;对遗留的未结案问题,将参照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方案处置;新录入的案件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处置,坚决给予拆除,提升结案率;进一步加大拆违力度,保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两违”联合执法行动,选择典型的案件邀请电视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做到拆除一处,教育一片的威慑效果;由镇纪委、效能部门加强监管,对存在“两违”现象虚报、瞒报、漏报以及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镇、村干部,即时启动问责约谈、效能告诫直至纪律处分。②巡察反馈的12宗“两违”问题中,10宗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清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在2020年完成第一轮摸排,目前正在开展第二轮补充摸排工作,对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清单的对象,将统一按照自然资源部试点工作完成后,出台的具体分类处置方案处理;1宗基地为覆土状态,且为有建房需求的住房困难户,将引导其履行正规建房报批程序后建房,若无法报批,将加强监管,防止其未批先建;1宗为围墙建设,因围墙内土地权属清晰,考虑到农村居住安全实际需要,建议暂予保留,并将加强监管,对其他的违法建设行为,一律执法拆除。③因虚假执法拆除和选择性执法,对时任渡岭村土地协管员给予诫勉谈话;因虚假执法拆除和选择性执法,对渡岭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渡岭村村主干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因选择性执法,对时任吴城村驻村工作队队员给予提醒谈话;因“只管签不管落实”,对山前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山前村村主任、时任山前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对时任埕前村村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埕前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埕前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因未组织执法,对时任东皋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时任东皋村副主任、时任东皋村土地协管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因未组织执法,对竹庄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 

  未完成原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在2020年已完成第一轮摸排,目前正在开展第二轮补充摸排工作;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处置工作正在试点运行,尚未全面铺开,相关正式方案还未明确。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待自然资源部正式方案出台后,将积极推进相关违建房屋的处置工作。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中谋取隐性福利及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已按每人每月200元退回住宿费用,合计1.9万元,并已退还生活起居用品费用2400元;10张电话卡中,除办公需要外,其余的7张均已注销,保留的3张电话卡中,1张用于宽带办理,1张用于办公电话,1张用于公众号注册;已对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②江边、后积等12个村居已收回违规发放各类会议补贴共计4.32万元;福岭村已于2022年11月14日退回相关补贴5600元,其中包含巡察指出的违规发放春节维护安全秩序补贴3600元,并举一反三,自查退回其他违规发放补贴2000元;吴某某等11人已退还所领取的疫情防控值班补贴2.88万元,另有3人共计9600元经多次催讨仍未退还;因违规发放补贴,对时任福岭村村主任、时任福岭村报账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 

  未完成原因:①谋取隐性福利问题中,“宿舍租金9.45万元”包含食堂费用和宿舍费用,2019年2月-2021年12月期间,每月用于支付食堂相关费用1300元,共35个月,共计金额4.55万元;住宿费用包括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支出和金荔公司支出两部分,其中金荔公司应退回3万元,由于部分员工已离职,正在协调退款。谋取隐性福利问题中,“生活起居用品费用1.43万元”包括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支出和金荔公司支出两部分,其中金荔公司应退回1.19万元,由于部分员工已离职,正在协调退款。②因未退还补贴3人目前未继续担任村干部,且部分人不在莆田市,暂无退还意愿。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①由珠宝城产业发展中心进一步加大沟通力度,积极跟踪款项退回事宜,同时将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内容的学习,严格把关不再出现类似情况。②将持续跟踪未退还补贴的3人的疫情防控值班补贴退还情况,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动员退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发放各类村居补贴,并加强各村居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差距中预备党员逾期未转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6名预备党员转正,目前还有东乡村1名、前亭村1名预备党员所在村居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由镇组织办继续督促未转正人员所在村居尽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未完成原因:东乡村、前亭村因外出党员较多,党员大会到会人数不足,无法正常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继续督促相关村居尽快召开党员大会,半年内做好党员转正工作。 

  4.关于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坚决中避实就虚,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针对占用耕地用于公墓建造、北高镇栏山村福利机砖厂、荔北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损毁的土地未复耕问题,已督促所在村按要求完成土地复耕,截至目前暂未复耕到位。②完成吴城14宗“两违”案件的核查工作,镇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未完成原因:公墓建设时间已比较久,且已全部入葬,群众抵触较大;原栏山村福利机砖厂和荔北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所占用的土地,原为向群众租用,已多年未付租金,目前正协调业主归还群众租金和田地。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督促相关包片人员持续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加强与相关业主的协调工作,尽快完成被占用土地复耕。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以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继续按照区委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我镇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区委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抓紧整改。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5205013;通信地址:荔城区北高镇尚德东路59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x5205012@163.com。 

  附件:北高镇落实区委巡察村级补充问题整改情况 

                                         

                                                                                                                中共北高镇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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