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对于维护群众利益、提升政府形象、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在“纠问题”上下功夫,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着力惩治“蝇贪蚁腐”,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立起“导向牌”,聚焦民心所向。民心所向即为工作导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群众身边不是没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是有没有找准切入口。要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准确识别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其作为整治的切入口,查问题、找短板、补漏洞。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聚焦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重点关注扶贫、民生、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锁定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重点问题,盯住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抓好“结合点”,做到统筹兼顾。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发力,强化精准施策、过程管控、任务落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持案件查办和突出问题整治两手抓、贯通抓。案件查办方面,要把查处典型案件作为集中整治的切入口,坚持案件开道,以雷霆手段惩贪治腐,强化办案攻坚。突出问题整治方面,要聚焦重点领域,以市县个性化整治为延伸,统筹力量抓实重点整治领域专项整治,通过查办典型案件和解决民生实事使群众感受到温度。
聚焦“小切口”,坚持标本兼治。开展集中整治,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查、改、治”,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要从发现的问题入手,采取电话抽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要深化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情况通报、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同时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果。(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