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荔城区住建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区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政治巡察的重要性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性,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落实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整改有关问题,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打造‘城在园中,城园相依’的城市格局步伐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4个口袋公园已全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责任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区住建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邀请市农科所、市园林中心专家亲临现场指导古树保护、复壮等措施,并现场针对枯枝修剪工作进行指导,依法及时处理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及保护的问题,并督促属地新度镇按技术规范做好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工作。
3.关于“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不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我市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2023年5月起投入运行,减少村居调查意见、居住证、社保缴交记录、查房证明、收入具结、就学、未婚承诺等不必要的证明和其他查验,提高群众了解公(廉)租房政策情况的便利性。
4.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进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拱辰办和镇海办加快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同时在建设过程注意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2022年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其中:拱辰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2年10月18日开工,2023年4月2日组织竣工验收。镇海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26日开工,于2023年6月份完工,2023年8月8日组织竣工验收。因“老旧小区改造”问题,对一名领导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5.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到位,均已支付到位。因“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滞后”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6.关于“推进污水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荔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及配套工程已于2025年5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025年6月1日完成污水处理厂移交接收工作。
7.关于“企业资质构成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8月19日,由区住建局牵头出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小规模工程管理的通知(试行)》,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小规模工程的管理,扶持我区建筑业中小企业,提高本区企业市场占有率。2023年以来,区住建局共接受招标项目备案133个,全部按照省住建厅公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编制。
8.关于“审批服务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靠前技术指导,缩短消防审验周期。区消防服务中心在消防现场评定前主动询问建设单位是否需要提前技术指导,并依建设单位申请邀请消防技术专家提前介入服务,提前发现问题隐患,缩短验收审批时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细化经办人职责,一对一服务解答。对区消防服务中心经办人实行工程类型划分负责制,不同类型的建筑都有专人进行服务跟踪指导、疑难解答。三是工作取得实效。巡察至今,区消防服务中心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优化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截至目前,已服务百余家企业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无一逾期。
因“审批服务质效不高”问题,对一名领导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9.关于“消防安全未狠抓严管”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至今,区消防服务中心始终把“消防安全”作为首要工作,严把“消防安全第一关”。区住建局于2022年8月11日责令该项目未经消防验收不得交房。该项目于2022年8月3日组织消防现场评定,于9月20日组织第一次消防复验,10月9日组织第二次消防复验,10月26日组织消防竣工验收,在消防现场评定、消防复验过程中均未发现有投入使用的情况。2024年,区消防服务中心在检查中发现某工程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该建设单位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461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在消防检查中发现某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该建设单位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38204元的行政处罚。因“消防安全未狠抓严管”问题,对一名领导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10.关于“安全监管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4月24日-25日,区质安站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及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培训。(2)区住建局党员干部下沉一线,深入开展督导培训帮扶工作,2023年6月10日-11日区质安站取消周末放假,制定《荔城区质安站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表》,组织全体监督工作人员深入89个在建工地一线进行检查帮扶,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突出抓好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重要事项的落实。(3)2023年7月5日-6日,利用中国建设报视频号培训网址,采取网络视频直播观看方式,组织全区在建项目安全监管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39人,开展为期2天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安全培训和下沉帮扶督导,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对项目工地触电事故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一名职工给予提醒谈话。因对项目工地高处坠落事故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因对项目工地高处坠物事故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一名职工给予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1)荔鑫公司已于2023年1月份收回重复发放效益联动工资3356元;于2023年6月12日收回保安人员多发的700元工资。(2)荔鑫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对公司基本制度进行梳理,针对采购、小额工程、风险防控管理相关文件业务进行培训学习,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公司各项费用报销流程。
2.关于“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检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4月24日-25日,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件管理标准》、《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培训,并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讲解人员进行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监管检查文件管理和质安监督业务水平。2023年7月5日-6日,利用中国建设报视频号培训网址,采取网络视频直播观看方式,组织区质安站监督执法人员15人开展为期2天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检查规范化走深走实。(2)建立长效跟踪督促机制,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的规定,2023年7月5日,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由站办公室建立检查工作清单,按周进行跟踪提醒和站长随机抽查督促,确保随机执法检查组抽查结果的当天录入。因“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检查不规范”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工程质量监督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1)2022年11月28日-29日,区质安站组织站执法人员参加工程质量管理培训工作,从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及验收要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建筑工程质量评价等方面强化学习;2023年4月24日-25日,区质安站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参加《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件管理标准》、《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并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与讲解人员进行交流学习;有效提高质量监管人员监督管理能力,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精准度。(2)2023年7月25日,修订完善《莆田市荔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导则(试行)》,强化工程质量随机执法监督。因“工程质量监督不精准”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4.关于“对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处置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7月25日,修订完善《莆田市荔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导则(试行)》,由项目检查组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后档案移交项目联络员。(2)西天尾镇某配套路网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偷工减料问题,监理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书面责令整改,在设计单位明确路面设计图纸后,4月2日现场调查核实时施工单位已处在整改中,故未对企业信用记分。2022年5月27日检查时发现井盖检测项目不足或不全,给予违规记3分处罚。(3)针对逾期未反馈的项目责任单位,立即组织质安站全体执法人员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2023年1月20日上午召开工作布置会,建立了随机执法检查组跟踪项目联络员督促的闭环制度,如6月21日上午对某建设单位未整改反馈提交的问题进行督导服务,增强建设单位责任意识,确保项目责任单位在期限内整改到位。(4)对于以整改代替处罚且未扣分的行为,2023年7月5日下午由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对项目联络员和随机执法检查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确保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责任。如2023年8月21日考评检查发现某工程项目问题较多,给予施工单位违规记分扣17.05分处罚。对1个房地产项目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处3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对责令改正通知单逾期未反馈的项目责任单位,以及项目中存在的偷工减料问题,未扣记信用分”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5.关于“监督覆盖面离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7月25日,修订完善《莆田市荔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导则(试行)》,从制度上保障动态考评率达100%。
6.关于“设计变更备案违规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业务股室人员进行培训、学习。2023年至今,区住建局按照规定办理审批设计变更项目3个。因对项目设计变更备案违规审批,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荔城区住建局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对2019年3月核销的往来应收款项进行逐笔逐项分析核对,将核对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再次补充研究且研究通过。目前已完成整改。
8.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面: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上传省劳务实名制平台。施工合同额低于400万元的工程,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规定,区住建局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后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到区人社局申报、存储工资保证金。因“对问题通报后无人跟踪,导致问题仍未纠正”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2)二次供水管理方面:区住建局按照二次供水工作制度,加大二次供水检查次数和范围。2023年以来联合市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执法大队等单位开展二次供水检查工作,累计检查8次 ,检查37个小区,联合物业管理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并要求书面整改反馈,对检查工作闭环管理。荔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已调整到位,下设二次供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住建局、卫健局、执法大队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9.关于“宗旨意识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16日,区住建局党组组织学习《莆田市12345平台重复诉求判定处置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提升12345诉求件办理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督促相关股室、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办理12345诉求件,防止出现办理不到位、推诿扯皮等情况,以强有力措施推动群众诉求高效解决。
已组织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并在今后处理相关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件中严格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闽建〔2017〕7号)规定。因“受理投诉件回复简单”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10.关于“工作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情况:区住建局已在年度委托第三方公司测评时,督促该公司严格认真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效果满意度调查工作,并适时复核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11.关于“责任感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1)装修装饰工程根据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通知,重新组织核实,出现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情况,工程决算时予以扣减,于2023年7月18日共核减上述问题54523元。(2)道路提升工程,未施工的“点风景石”在决算时扣减,苗木栽种不足,苗木规格不足,管养费用在决算时扣减,于2023年8月25日共核减上述问题53731元。因“对工程项目验收走马观花”等问题,对两名职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关于“服务能力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16日,区住建局党组组织学习《莆田市12345平台重复诉求判定处置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提升12345诉求件办理业务水平。2023年收到12345诉求件同比下降23.5%,2024年收到12345诉求件同比下降13.5%,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13.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莆建管[2021]50号文件精神,对于房建和市政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由人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农民工工资拨付事宜,实时跟进在建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展,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请工程款,按照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及时审核拨付项目工程款,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将工程款对应比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内。
14.关于“污水溯源排查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区领导统一部署,已由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负责全区污水管网运维工作,同时已完成荔城区延寿西溪拱辰街道赤溪至莆田九中约3公里河道沿线整治工作。
15.关于“督促污水泵站运维失责”问题
整改情况:
(1)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木兰溪巡察整治工作备忘录,荔城区农村污水运维主体为区水投集团。①保障过渡期运维。区住建局每月不定时组织对城乡污水整治项目运维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城乡污水整治项目年度可用性服务费用和运维费用纳入财政年度预算。②推进项目扁平化管理。建立城乡污水整治项目运维工作部门、镇街、运维公司积极联动机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中期评估和绩效考核工作优化方案。
(2)沙坂污水泵站迁改工程由黄石工业园区作为业主,黄石镇负责征迁工作,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责任单位抓紧推进迁改工程进度,截至目前该泵站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中。
16.关于“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不履行”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业务股室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处理好相关投诉工作。2023年1月13日,针对某项目的投诉件,经过调查核实,区住建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2024年、2025年,区住建局暂未收到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因“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不履行”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意识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自查、整理后,已完成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党组、党支部的作用,结合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实际,形成述职报告初稿后充分征求、采纳各股室意见建议,并加以完善,更好地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报告内容质量。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于2023年6月19日重新学习《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二是严格要求各班子成员针对“2019年度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部分内容相同、原因分析不深刻”问题进行自查及整改,现已完成该问题整改;三是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体现辣味,营造严肃认真的氛围,带动推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新气象。
3.关于“基层党建制度建设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3年7月18日组织召开支委会,对党建制度进行梳理、核对,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重新修订确定《莆田市荔城区住建局党支部工作制度》。
4.关于“民主决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区住建局党组认真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讨论重大事项,班子成员逐一表决,党组书记作“末位表态”,最后形成研究决定。同时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议记录。
5.关于“会前沟通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对需要提交上会研究的变更事项,按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做好会前沟通、讨论,达成共识后再提交上会研究。2023年6月13日,经区住建局集体研究,根据区政府《备忘录》精神,同意项目予以变更。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2023年2月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会议,重新整理、分析,并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内容,传达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警示教育文件,落实教育引导。三是结合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端正态度,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根据岗位特点,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控措施。
7.关于“质量安全监督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7月5日,召开区质安站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会,由分管领导进行廉政教育授课,同时邀请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旁听,进一步强化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营造廉洁自律氛围。(2)2个工程项目违规事实确认记录存在涂改,如2018年1月22日工程检查记录序号5中1.2.1条存在涂改,事后虽记5分,根据动态办法(2018版)第十七条(三)质量安全行为记分值修正的规定,经动态系统自动换算后记4.48分;2019年3月21日项目检查记录序号10中1.2.6条存在涂改,事后虽记5分,根据动态办法(2018版)第十七条(三)质量安全行为记分值修正的规定,经动态系统自动换算后记1.34分。为防范事后信用分少记或不记的风险,2023年7月25日,修订完善《莆田市荔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导则(试行)》,制定随机检查制度,违规事实取证拍照统一采用手机水印相机,配备手提式便携电脑现场录入执法检查记录后打印签字,现场录入《责任主体项目违规事实确认单》书面打印并由项目经理及总监签字确认,避免事后信用分少记或不记增加风险。加强监督工作人员考核,对监督组(人员)监督履职情况、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参加业务培训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筑牢质量安全监督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笼子。因“质量安全监督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对一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8.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不足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指出的党费少缴问题,已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逐一足额完成补缴并补开收据发票;二是下一步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提升党费收缴工作水平,严格按有关规定收缴党费。
9.关于“党员关系转出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该党员关系已于2023年1月18日转出。
10.关于“考勤制度落实刚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区住建局健全完善了《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强化考勤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增强考勤制度落实的刚性。
11.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失察失管”问题
整改情况:
(1)已完成整改。该项费用并未计入工程结算价且未支付,故不存在工程量被多计问题。施工人员不在岗情况,罚款已缴到位,共处罚金3000元。因“未按规定审核项目设计变更事项,致审计结算前工程量被多计,且对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员不在岗问题,未按合同约定罚款”问题,对一名领导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2)①扣除物业服务公司对公园设施弱电等维护费用22002.5元,检查安保人员不在岗处罚800元。②对执行物业考核不认真履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物业招标文件考核的内容,对考核工作认真履职,持续整改。
12.关于“漏管脱管”问题
整改情况:经请示区委、区政府,景腾设计公司归口由区住建局主管。区住建局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对该公司进行监管。
13.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区领导统一部署,已成立荔城区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并作为主体负责全区污水管网运维工作,区住建局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落实市委关于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指示精神,主动担当,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
14.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区住建局16名股级干部晋升了职称,进一步提高了中层股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积极发动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证,住建系统现已有35人持有行政执法证。
15.关于“干部执行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建筑市场管理股原负责人进行职务调整,任命其他人员为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人。严格督促干部认真执行局党组研究决定,推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16.关于“选人用人标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荔鑫公司招聘人员按岗位职责要求,以人员素质、学历、工作经验作为依据,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一系列规范程序来择优录取,不再限制审核人数,考察合格者给予聘用。
1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细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以来已多次列席住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加强对区住建局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的监督。组织对部分在建安置房项目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督导区住建局、抽查在建项目、下沉镇街督导了解全区安置房项目推进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回迁。2023年以来推动4个安置房项目顺利回迁,回迁1716户、2123套;推动13个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
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多次组织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召开“点题整治”工作部署会,督促各责任单位压实“点题整治”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18.关于“巡察整改后建立的流程规范未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7月25日,修订完善《莆田市荔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导则(试行)》,建立质量安全监督交接前到现场核查机制,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交接前站办公室会同项目联络员到现场核查,发现未批先建问题的,书面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形成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由区质安站书面报告区住建局进一步查处。(2)根据《关于规范先施工后报监项目工程质量处理的通知》(闽建质安监总函[2017]57号)文件规定,没有条件进行地基验槽或桩基检测的工程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地基基础安全性进行鉴定,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对已成型的结构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按鉴定和检测情况进一步处理。检测鉴定时间不计入执法工作日。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区住建局党组对20人(次)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0人、组织处理0人,批评教育6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安置房建设推进及管理处置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1)涉及5个项目逾期未开工,截止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整改。涉及3个在建安置房项目,2个项目已组织回迁;1个项目完成主体施工,目前小区道路硬化开始基础平整施工,电梯开始拆封,下一步按计划安装,铝合金窗扇玻璃材料陆续进场当中。
(2)荔城区通过多种方式处置剩余安置房。①用于水利项目涉及零星拆迁安置使用、解决个别危房户搬迁安置、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办公用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安置、资产划拨等。②通过网络拍卖,2023年共处置11777.82平方米、2024年处置11919.83平方米、2025年1-4月共处置2553.56平方米。
未完成原因:
(1)项目前期推进进度偏慢,项目建设过程中受资金紧张影响进度推进。
(2)相关镇街预留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预留其他项目拆迁安置等落实解决进度缓慢。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拍卖,部分房源流拍。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
(1)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分析可能影响项目滞后的问题,倒排工期,倒逼进度,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不逾期;加强重点跟踪逾期项目,强化日常调度、及时解决问题,争取尽快完工回迁。
(2)督促相关镇街尽快完成预留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预留其他项目拆迁安置落实解决。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剩余房拍卖相关工作。每个月统计剩余安置房处置情况,数据及时予以核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92038;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三号楼,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Lc2292038@163.com。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