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好整改部署督促工作
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全盘认领整改清单,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力求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并于2023年6月5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主要措施有:
(一)落实主体责任。反馈意见会议后,局党组成立了区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党组成员及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履行整改责任,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工作要求,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制定细化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针对性研究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
(三)亲自督查督办。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严格督查、跟踪问效,突出问题导向,分别于2023年7月12日、 8月3日、 8月15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督促整改情况的落实,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及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难点,确保按时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科技创新发展新理念等系列重要论述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于2023年6月-8月走访辖区企业10余次、走访企业23家,宣传科技政策,引导鼓励我区鞋服、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服务我区传统优势产业,辅导鞋服、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加强智能化、数字化提升,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2023年已推荐25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5家企业为鞋服企业,1家企业为工艺美术相关领域企业。二是2023年5月-8月局党组已组织6次学习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及科技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科技自立自强等重要论述。同步将相关学习材料发至局党支部组织学习。截至2023年8月,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24次,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把科技创新发展新理念真正运用到现实工作中去,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因科技创新发展新理念宣传力度不够,对2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落实区委“科技引领、创新转型”战略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8月局党组已组织6次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及《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进一步增强做好科技创新工作的自觉担当。二是推动科技研发投入,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结合我区的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在鞋业覆盖面、建筑业、服务业的新增填报等方面攻坚克难、寻找突破,努力实现全区R&D(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逐年稳步增长。已先后在区住建局、镇街、园区组织开展3次R&D相关业务培训,有研发数据的鞋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逐年稳步增多。2023年全区R&D任务数为填报13.69亿元,已填报14.79亿元,超额完成任务。三是强化科技创新,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鼓励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局领导班子带队走访4家企业,做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建设。加大孵化力度,局长带队到1家众创空间鼓励做好第三方服务,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在企业专利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数量上寻求新突破。截至2023年8月全区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9家。四是加大育才引才力度,加强与区人才办、人社局、工信局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引才引智等人才认定。2023年4月局领导班子走访调研新材料、鞋服产业,解读科技政策,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辅导两位专家人才申报第八批省引才百人。2023年7月-8月全面梳理人才盘子,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梳理出3家企业负责人符合申报福建省“创业之星”的条件,逐一通知到位并由局领导带队上门讲解政策,辅导3家企业3位同志申报福建省第四批创业之星。
3.关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鼓励企业提升科技创新意识,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23年已有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立项,2家企业分别获得区域发展项目立项、星火项目立项。二是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基础研究机构合作,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紧密衔接和实质性合作,1家企业与中科院金属所洽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三是加大技术合同登记力度,辅导1家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推动促进科技成果产出,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较上年度有增长。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3日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机制等,并于8月15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二是2023年6月30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年7月1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2023年8月3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学习,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23年8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新梳理意识形态各方面的制度文件,已严格按公文标准行文。三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完善三审制度,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宣传及政务公开栏的监督和定期检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名额,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2022年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33名,市级科技特派员40名;2023年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39名,推荐市级科技特派员49名,选认人数比例增加20%。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挖掘潜力,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并申报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鼓励3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三是针对日常考核问题,跟踪服务、指导、提醒科技特派员根据文件要求自觉做好服务工作,2022年开始依托服务云平台进行日常管理,要求科技特派员完成服务云平台在线服务时长、线下服务定位打卡,工作日记,现场服务次数等任务要求,我局在平台可以实时监测到各位专家的服务情况,并对达不到要求的专家进行提醒督促。年底平台通过结合专家服务情况,及多方综合评价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经费补助。日常定期走访服务单位,对其专家的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查访。因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跟踪问效不够,对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2.关于改革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科技赋能鞋企,全力推动鞋业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辅导5家鞋业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助力鞋业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强化科技宣传,丰富科技宣传形式,加强与融媒体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宣传科技成果、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截至2023年8月已先后在“学习强国”、“福建日报”、“湄洲日报”、“荔城电视台”、“荔城在线”等平台报道了我区科技工作成效及相关活动动态等。2023年7月11日在湄洲日报刊登的《科技赋能 创新驱动(荔城区科技局搭平台优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报道了本区科技工作的阶段性成效;2023年8月11日在福建日报刊登的《到“链”上服务 助产业升级)》报道了我区深入产业一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三是开展惠企大走访,组织人员到辖区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宣传,进一步宣传各类惠企政策,助力企业熟悉科技政策,激发创新活力,切实发挥创新主体作用。组织干部于2023年6月-8月走访辖区企业16次,宣传科技政策。
3.关于项目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把关科技计划项目,严格落实当年度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避免项目过于集中。二是强化项目监管和执行跟踪,分别于2023年2月25日、3月10日督促2家企业做好项目验收材料及相关准备工作。加强跟踪、督促和管理,进一步促进科技项目落到实处,特别是在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安全、高效,切实发挥科技项目效益,助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三是积极协助市科技局做好1家企业2个未结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后续管理,两个项目共计66万资金为市科技局直接拨付企业,我局将积极协助市科技局妥善处理已拨付财政资金。四是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抽查检查,配合省市科技部门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指导,规范项目建账,督促项目顺利结题。
4.关于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对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推动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拨付到位,2020-2022年度的“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于2023年5月份前均已拨付到位。二是强化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2家单位共退回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62万元。因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不够到位,对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对财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全局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23年6月30日组织学习《莆田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规定》(莆财资﹝2022﹞3号)、2023年8月3日组织学习《荔城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荔财资﹝2023﹞8号)。二是2019-2020年单位财政性存款利息收益1597.03元已于2023年6月上缴区财政;2021年6月支付的科技宣传周广告服务制作费9311.2元,由于采购人员对广告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和结算单的明细没有认真把关,造成多付税款179.01元,已督促广告公司返还并上缴给了区财政。三是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经法规的要求,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严格做好支出管理,规范执行各类企业补助支出的审核审批手续。因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对1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3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莆田市荔城区科学技术局党组议事规则》,重新梳理完善细化党组议事清单,理清党组事项和局务事项边界,严把党组上会议题,防止党组议事范围随意扩大化。二是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议事决策,坚持会前充分酝酿、沟通思想、征求意见,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2023年7月12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3年8月3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组议事规则等,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截至2023年8月党组共开展学习19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项目资金补助等研究议题25次,会议记录完整。三是2023年2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班子努力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批评时直截了当、真点实点,互相批评时不绕弯子、动真碰硬,民主生活会有辣味见实效。同时,领导班子及成员均认真查摆了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2.关于组织建设仍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精心撰写、完善党建、支部、中心组等工作计划、总结,努力做到计划纲举目张、总结细化量化。二是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6月3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截至2023年8月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24次,召开11次支委会,开展2次党课教育。三是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2023年7月12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2023年8月3日学习习近平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等。2023年2月28日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按程序严肃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围绕主题,开展以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互相提醒、交流提高为目的的“一对一、面对面”谈话,达到了谈心谈话的效果。支部班子和支委、个人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并提交发言提纲等,杜绝出现相关书面材料和往年雷同现象。同时,严格按程序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后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将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情况在下一次党员大会进行通报。截至2023年8月谈心谈话共计20人次。四是今后坚持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落实支部决议、明确每月学习任务,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对党支部会议记录及会议记录的保管与存档工作等相关工作重新要求,专门明确一名党员同志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记录的保管与存档工作,确保真实、完整、可溯,做到材料存档、工作留痕。因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对2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刚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不定期对分管领域工作人员进行廉政约谈,严格按廉政责任谈话流程进行审批、执行、签名,记录完整,督促廉政谈话细致认真,直面问题、重视效果。2023年8月开展廉政责任谈话6人次。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注重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打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2023年6月3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7月12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8月3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截至2023年8月开展党风廉政相关学习教育活动共15次。四是做细做实廉政风险点排查。重新修订完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提高对廉政形势和风险研判的认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开展各股室及下属各单位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并制定防控制度措施。目前已准确掌握34个风险点,确定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35多条。因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对1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4.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2022年9月制定的《莆田市荔城区科学技术局干部绩效管理制度(试行)》《莆田市荔城区科学技术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莆田市荔城区科学技术局考勤、下乡及出差报批制度》《莆田市荔城区科学技术局请销假制度》,全面规范局机关内部管理。二是着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休假等管理制度,各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充分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加强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三是突出干部激励机制的运用。于2023年7月12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明确把机关效能核查情况与年终评优评先、绩效奖、干部推荐使用、职称评聘等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和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对干部职工的消极工作状况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惩处。四是优化工作机制。结合人员变动,于2023年8月16日重新调整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及职责。
5.关于日常监督落实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监督深度。在做好全局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深入重点领域如项目立项、结题验收、资金使用等环节,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探头”作用。二是提升监督积极性。主动靠前监督,积极扩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强与局班子、党员干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实时掌握全局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处置问题。
6.落实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专班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的追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追讨办公室,分步骤有序推进历史债务追讨工作。二是细致部署,有序推进。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了10余场次历史债务整改推进会,结合实际部署、推进整改工作,相关人员按照分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细致梳理,理清底数。持续多轮次全面翻找梳理历史台账档案,逐笔理清债务详细事项,尽可能找齐佐证资料,纸质版的历史台账档案资料实现电子化。四是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已函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欠账企业及个体存续情况;已走访多家债务人并下发催款函,电话联系相关责任单位,了解历史债务问题;已调查了解多家企业相关国企归属等。已于2023年10月追回欠款15万元并第一时间上缴国库。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92652;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县巷63号荔城区政府大院6号楼3楼;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ptlcqkjj@163.com。
中共莆田市荔城区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