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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25-10-13 11:35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扎实推动问题整改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2024年3月26日区委巡察三组反馈巡察意见之后,中心立即召开巡察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全体干部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意识,指出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中心两位副主任各司其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各股室、各有关区直单位、镇街履行职责,全力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合力抓整改的局面。

(二)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整改。针对区委巡察三组反馈提出的4个方面31个具体问题,我中心认真制定《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对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成75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帐,逐条督促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有效整改。

(三)对照反馈意见,确保整改实效。中心党支部按照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近三个月的整改,解决了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升了基层服务水平;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加强了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时,建章立制,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放管服”改革仍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

1)审批服务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区执法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对“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年审”、“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事项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项压缩办件用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区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事项平均用时已压缩至3.5分钟;因“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和“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年审”事项事关城镇燃气安全,与群众的生活安全密切相关,除纸质材料审核外,还须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需要联系申请人协调勘察时间,故办件时长会相对较长,现已分别从原来的用时2194.5分钟压缩至2011.85分钟,2918分钟压缩至2781分钟。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区执法局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压缩现场勘察时间,持续压缩审批时间。二是举一反三,定期跟踪督促其他审批事项的办件用时,2024年5月17日在工作群将第一季度全区审批办件用时情况转发各进驻区直单位和各镇街,督促提高办件效率,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已将“审批项目办件用时”纳入2023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区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并给予应用。

2)督促部门履职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区民宗局“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等4个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4个事项已于2023年11月进驻中心。二是根据省级五级十五同清单,中心网上审批管理室每日通过审批业务微信群提醒各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

1)领导“窗口现场办公”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每月下旬通过审批业务微信群,督促各进驻部门严格落实领导“窗口现场办公”制度。二是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督查通报,对领导“窗口现场办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绩效考评运用。

2)“快办”“易办”“好办”职能转变还有落差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级标准化事项目录,每天提醒相关单位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区交通局、住建局“即办件”占比已达到60%;区农业局“即办件”占比为50%,主要原因是全省“五级十五同”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中,区农业局共42项事项,其中21项事项须设置特殊环节,不能设定为“即办件”事项,其余的21项不需要特殊环节的事项已全部列为“即办件”,故即办件占比无法达到60%。三是通过横向对比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至目前我区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占比、“减时限”情况、“一趟不用跑”占比、“全程网办”占比均位列第一。

3.关于指导、监督下级便民服务不够有力的问题

1)中心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2024年5月30日至31日对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服务场所不规范、服务行为不规范问题进行实地现场督查,确保“两牌三栏”设置齐全、前台桌面整洁、统一服务场所名称、“好差评”评价二维码及时更新和公告咨询电话及上下班时间,已指导督促镇海街道、拱辰街道、黄石镇便民服务中心及黄石镇惠下村“党建+”邻里中心按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星级评定标准设置了“两牌三栏”;黄石镇澄瀛村、新度镇扬美村已统一服务场所名称。

2)服务行为不规范

整改情况:通过专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线上督查”和实地现场督查,督促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牌、主动提醒群众进行“好差评”和导办员在岗在位。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统一着装,主动引导群众进行“好差评”;黄石镇、镇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已配置导办员。

3)服务渠道不通畅

整改情况: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每天定期检测自助一体机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及时维护。2024年5月31日新度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督查,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终端(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已正常运行;西天尾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自助机经联系厂家维护后,屏幕内容已可清晰显示。

4)业务能力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5日、2024年5月10日,组织对6个镇街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已将每期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云直播”转发到业务群,督促各镇街及时收看学习。三是各镇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注销”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延期”等4个事项,无需入驻原因已按规范要求重新详细说明。

4.关于远程异地评标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市中心加大远程异地评标推广力度,联合各行政监督部门,做好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人)实施远程异地评标的动员工作,切实提高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数量,2024年1-5月,工程进场交易项目11个,共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5个(跨市远程异地评标4个、跨县区远程异地评标1个);其中采取综合评估法的项目4个,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个,占比为50%。二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5.关于政务服务“三化”仍有短板的问题

1)审批章使用不标准

整改情况:2024年5月9日,组织区执法局、区民政局、区食安办、各镇街召开审批专用章使用协调会暨业务培训会,协调解决审批专用章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明确除证照类、公文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外,政务服务过程文书一律使用审批专用章。

2)事项答复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8次通过业务微信群提醒各进驻单位窗口严格按照格式规范进行预审件不通过意见答复。二是2024年第一季度督查通报区人社局1起预审不通过意见答复不规范。同时将2023年督查通报内容纳入年度绩效扣分。三是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事项答复不规范问题已整改。

3)群众办事不便利

整改情况:区金融办12个事项、区民宗局14个事项已按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要求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并完成相关事项授权委托工作。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八个纳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2022年度个别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未就查摆的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措施的补充。二是对2020年个别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未体现抓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了整改补充。

2)制度落实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2024年4月26日已按照区意识形态实施方案要求,更新修订了《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于2024年1月12日开展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研讨。二是提高中心组成员研讨质量,2024年1-6月我中心理论中心组开展了巡察整改、党纪学习教育等专题研讨,中心组成员均能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进行研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服务水平离群众期盼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进驻单位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开展“一事一评”“一次一评”,2024年1-6月,我区非常满意率达99.98%。二是严格落实“好差评”回访制度,做到两个工作日完成回访并反馈,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督促各进驻单位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将群众和企业的“好差评”评价结果直接运用于进驻窗口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

2.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3日与区农业农村局碰头,由区农业农村局发函督促各镇街对线下审批、集中补录、事项超期问题进行整改。二是2024年5月30-31日,区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到西天尾镇、北高镇、新度镇、黄石镇对农村建房线上审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求各镇街严格按照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开展审批。三是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四是西天尾镇、黄石镇、新度镇对相关审批经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窗口形象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民政局分中心已更新办事指南,窗口工作人员已统一着装。二是2024年4月2日,由区民政局党组对一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三是区交通局窗口、住建局窗口相关问题已整改,其中区交通局已辞退该窗口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四是强化“线上+线下”督查,结合省效能办视频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值班督查,并加大专人线下巡查力度。五是建立约谈机制,对被通报到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窗口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窗口干部作风优良。

4.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1)报销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报销的发票原件已要求各经办人员签字。二是个别出差审批单审批人已补签。三是要求单位会计严格审核发票报销程序,严格把关出差报销材料。

2)询价制度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落实询价制度,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已经三方询价。二是对一名领导干部给予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其他大额采购均通过三方询价,防止出现类似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够审慎的问题

1)先执行后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18日,中心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二是已修改完善我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今后杜绝研究结果未出就执行现象,因中心主任抽调高铁新城项目,2021年5月10日研究重新外聘新会计事宜、三位班子成员通过电话沟通形成决策,2021年5月31日作补充会议备案。

2)工作分工未厘清

整改情况:一是对应《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莆行政管〔2024〕4号),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其他县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工作分工,2024年6月18日经会议研究后,印发《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荔行政〔2024〕12号),将办公室负责的审批服务业务督查职责回归到督查室,同时对股室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二是开展服务标准准确性方面的督查,并纳入第一季度督查通报。

2.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夯实的问题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在今后党建工作中,党建工作要点均须经支委会研究后方可定稿。2024年我中心党建工作要点经支委会研究后印发。二是自2023年8月收到《关于规范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荔委组综〔2023〕40)后,我中心立即建立中心“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员大会、理论中心组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严格认真贯彻执行。

2)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30日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支部换届程序,2024年5月9日向政府直属系统党委报送《关于中共莆田市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2024年6月13日报送《关于中共莆田市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政府直属系统党委于2024年6月19日批复同意,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经支委会研究,中心党支部于2024年6月21日按期完成换届。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实效,2024年1月18日召开中心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深刻。二是2024年4月24日,召开我中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已于2024年1月18日在支委会研究产生;因会议冲突,原定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延期到3月10日,民主评议党员研究记录日期写错。二是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已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并进行公示。三是党务工作者加强自学,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3)主题党日开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6月开展“1+X”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观看《永远吹冲锋号》视频、赴廉政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等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二是2024年1-6月主题党日活动均通过支委会研究,持续落实好程序要求。

4.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制,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的第一季度及时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每年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二是2024年6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就2024年我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已制定2024年我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四是强化“一岗双责”认识,2024年4月份已开展由中心主任对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对相应股室的廉政谈话,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述责述廉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2024年3月28日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召开了我中心2023年度班子述责述廉会议,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2023年度的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点评。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细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委巡视指出的问责泛化问题,我中心已及时报经派驻纪检监察组审定同意后报送区委巡察办,于2023年8月24日已整改到位。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中心“三重一大”事宜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每季度督查通报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未一以贯之,持续推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6月3日已向区委编办报送《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单位主要职责的请示》(荔行政〔2024〕11号)文件。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对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区民政局党组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一般干部1人;新度镇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一般干部1人;黄石镇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一般干部1人;西天尾镇党委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一般干部1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37668;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fz2237668@163.com。

 

                    荔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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