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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架起信访“连心桥”当好群众贴心人
来源:福建日报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8-12-04 09:20 | 字体大小:[大][中][小]

  今年初以来,莆田荔城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强化督查督办、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化解“贴牌举报”难题,为全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年1—10月,全区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93件,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387件,转立案52件96人次。

  信访举报“督办有力度”

  “你镇纪委承办的2件信访件离办结期限仅有7天,请尽快完成核查。”日前,按照惯例,荔城区纪委信访室干部翁龙泉对即将到期的信访件进行电话催办。

  今年初以来,荔城区纪委聚焦信访举报工作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信访件转办交办管理,持续强化督查督办力度,有效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

  据了解,荔城区纪委为杜绝丢件、漏件、压件等问题,建立信访件办理“零暂存”信息库,创建电子工作台账,详细录入承办单位、转交办时间、督办情况、办结时间和办结结果等信息,实现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实时监督、过程留痕。

  在此基础上,荔城区纪委还综合运用电话催办、发函提醒督办、书面通报等多种方法,加强督查督办。此外,荔城区纪委专门成立督查组,定期走访信访量大、信访件办理积压严重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现场指导、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对个别存在重大疑难问题或核查阻力较大的信访件,及时启动协作办信、异地办信、提级办信等机制,确保信访件按时办结。发现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造成信访件积压、超期或不良影响的,采取一次提醒、两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不断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

  今年1—10月,荔城区纪委对相关办信单位已进行电话催办86件次,发出提醒函件8次,退回补充调查14件次。

  实名举报“件件有答复”

  “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5月3日告知我由什么单位调查,今天就书面告知办理结果,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的处理真快、真到位!”5月21日,荔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林万东向陈女士当面反馈信访办理情况时,她由衷地赞叹道。

  自监委挂牌成立以来,群众信访举报量大幅增加,信访举报尤其是实名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为此,荔城区纪委监委着力强化实名举报件反馈机制,要求信访室在接到实名举报件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明确告知受理情况、办理时限、承办单位等内容;在信访件办结15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单位向举报人当面(确有不便时采取电话告知方式)反馈核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解释和疏导。

  “实名举报件件有答复,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自然就高,能极大地促进群众有序信访,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现象。”荔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为确保实名举报“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荔城区纪委监委建立检控类初信初访实名举报“三优先、两见面、一承诺”机制,“三优先”即对检控类初信初访群众实名举报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两见面”即核查前与举报人见面了解信访内容、目的及动机,办结后向实名举报人当面反馈核查及处理情况;“一承诺”即经实名举报人同意签订依纪依法逐级有序信访、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等双向承诺,全力打造信访“绿色通道”。

  据统计,今年初以来,荔城区纪委监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93件,其中实名举报39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4.94%,实名举报件按期办结答复达100%。

  贴牌举报“破解有实招”

  “太感谢纪委干部了,引导得很详细,我现在清楚地知道问题该找哪些部门解决了。”日前,到荔城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反映问题的新度镇一村民由衷地说。

  原来,该村民因土地承包纠纷造成个人利益损失且得不到合理补偿,为达目的便夸大问题事实,冠以村干部违纪违法的名义向区纪委监委举报。经信访接访干部耐心细致地解释和疏导,该村民举报问题最终得到化解。

  “部分信访人为达到个人利益诉求,有时会采取‘贴牌’举报,即通过举报政府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或腐败等问题,捆绑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解决。”荔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类现象既扰乱正常信访秩序,也分散纪检监察机关精力,影响办信质效。

  今年初以来,荔城区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念好“厘、分、联、督”四字诀,有效破解“贴牌”举报问题,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

  “厘”,即荔城区纪委监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联系对接,厘清各部门信访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并建立信访举报件按职能“双向移送”“定期会商”机制,做到精准受理;“分”,即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以及名义上举报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且无实质内容,实际上为个人利益诉求的“贴牌”举报,坚持“引导分流”,耐心解释并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即对业务范围内外事项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件,采取“拆解联办”的方式,对业务范围内问题,第一时间受理并组织调查核实。“督”,即针对常年反映、重访次数多的典型“贴牌”举报,实行“挂牌督办”,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做好矛盾化解,从源头上遏制“贴牌”举报。

  据统计,今年初以来,荔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登记来访群众信访举报346件次,移交“贴牌”举报相关问题12件次,澄清不实举报24件次。(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林爱玲 通讯员 曾国进 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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