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监督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此次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共查处100起、处理17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为强化警示震慑,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查处的典型问题。
连江县坑园镇象纬村党支部书记谢茂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1月21日,谢茂峰得知本村村民谢某某属武汉返乡人员和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却未按照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对谢某某进行14天医学观察,仅每天测量其体温。期间,谢某某擅自与其家人一同前往其他镇村的亲戚家中聚餐;擅自驾车前往县医院体检。谢茂峰明知谢某某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离居所,既未及时劝返,也未及时主动向上汇报,导致谢某某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脱管并多次接触他人,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直至1月28日,坑园镇包村干部在入户访查时发现谢某某脱离管控,才上报有关情况。2020年1月28日,谢茂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大湾村党支部、村委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1月28日晚,蕉城区纪委联合三都镇纪委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时,发现大湾村群众举行民俗集会活动。大湾村党支部、村委会明知上述活动人群聚集,将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却未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阻。2020年2月1日,大湾村党支部书记黄自坤、村委会主任黄金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