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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荔城区教育局党组(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 浏览次数:次 | 时间:2018-11-30 10:54 |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28日至10月16日,区委扶贫领域“1托N”专项巡察组(以下简称区委专项巡察组)对教育局党组(党委)开展了巡察。11月10日下午,区委专项巡察组向局党组(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以从严和务实的举措抓落实。 

  (一)统一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11月10日,巡察反馈会议刚结束,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观念,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抓铁有痕的韧劲,持续深入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等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明确“一个全面责任,四个第一责任”,即局党组对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牵头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的承办人是该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传导压力、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三)细化任务,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区委专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逐一建立台帐。一是印发《荔城区教育局党组(党委)落实区委扶贫领域“1托N”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局领导、牵头股室(单位)、配合股室(单位)、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二是细化任务措施,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贯穿到底,要求到位;对反馈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形、责任主体等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巡察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限定整改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后的2个月时间确定为集中整改期,凡能够马上解决的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长期落实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逐项抓整改,做到真认领、真整改、真负责。 

  (四)强化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先后召开整改工作点评会、重点难点问题协调会,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主动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过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亲自抓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巡察整改办坚持半月报制度,实行清单式督办,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办,确保不留死角、不拖后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地位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27日,组织局党组(党委)成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局党组(党委)对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委)工作,提升党组(党委)工作水平,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2017年12月28日,制定《荔城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教育局党组(党委)与教育局的职责边界,健全局党组(党委)和局务会议的议事规则,进一步发挥局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2.关于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对下属党组织换届督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机构,加强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设立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现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加强培训管理,2018年1月3日,组织教育局党委各下辖党支部专题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邀请区直机关党工委或区委党校专家对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培训,纳入《2018年荔城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计划》。2017年11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已完成41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针对“对党费收缴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落细落小,重新下发《关于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工作。2017年11月7日,梅峰小学党支部共对3名职工党员追补党费2761.35元;2017年12月12日,西天尾中心小学党支部开展党费补缴工作,追补党费21435元。经自查,2017年11月14日莆田八中党支部追补党费1152元。 

  3.关于教职工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针对“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成全区教育系统“一张网”考勤监督管理平台,全区校长教师人脸识别考勤情况,实现系统化管理,信息化处理,远程化监控,并确定由区教育工会负责全区各校每月考勤情况汇总和督查。修订完善《荔城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强化校长对教职工管理的主体责任。海峡职业学校对校医和会计进行诫勉谈话,并撤去会计职务,同时加强对后勤人员的考勤管理,增加不定期考勤检查次数,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是针对“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吃空饷”与“在编不在岗”专项清理工作,学习市人社局汇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政策问答》,并向相关人员发放《告知单》。目前,区教育局工会两位干部已补齐相关请假手续,回单位上班,并纳入考勤管理。原职教中心主任于2017年11月6日回校上班,主要承担培训机构联系工作。莆田十五中陈某某于2017年10月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申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其申请,于2017年10月27日已批准陈某某辞去公职,并解除其与莆田十五中的聘用合同。 

  三是针对“人员借调手续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借调人员管理,对《荔城区教育系统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自2017年起,区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学校的借调人员分别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办理借调人员手续,目前24名借调人员手续已全部规范办理。 

  4.关于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针对“教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力度,将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纳入全区任职资格培训范畴。同时,约谈了剑桥秀水华庭幼儿园、南少林英才文武学校、博爱学校举办者,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并将该3所学校列为年检限期整改学校。 

  二是针对“学校安全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莆田市荔城区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量化评估标准(试行)》,并于12月中下旬结合年检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再检查再督促。下发《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的通知》,全区所有民办幼儿园开展了一次食堂卫生环境大扫除,健全了相关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健康证有效期开展自查自纠。全区民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58人,其中持有健康证146人,正在办理健康证12人,健康证有效率达92.4%。2017年11月30日下午,在局12楼会议室联合区食药监对全区所有食堂的分管领导和管理人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培训,有效提升了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意识;12月份,我局持续聚焦学校安全问题,由局班子成员按挂钩镇街带队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督查,对发现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剑桥西天尾幼儿园依然搭盖铁皮房做教室和寝室的问题,我局结合“平安校园”考评,于2017年11月13日-22日对剑桥西天尾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12月26日结合年检再次对剑桥西天尾幼儿园提出要求,禁止使用铁皮房从事幼儿园任何教学等活动。在对该园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园大(1)班仍在铁皮房上课,我局立即约谈该园园长,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已将该校列为年检限期整改民办学校,并发函商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西天尾镇人民政府联合执法予以拆除。 

  三是针对“校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校车日常管理,督促校车学校进一步健全“六定”管理模式,落实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定期安全教育制度,强化GPS监控平台在动态监管校车运行中的作用。同时,下发整改任务交办单,责成新度镇甜甜幼儿园、黄石工艺城幼儿园、博爱学校、北高蓝天幼儿园、浅水湾陶源伟才幼儿园、剑桥西天尾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校车管理纳入《莆田市荔城区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量化评估标准(试行)》,每违章1辆次扣1分,于2017年12月底,结合年检对民办学校校车管理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促。12月19日召开全区校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校(园)加强校车管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识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育系统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教育局党委及下辖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重视党建工作过程留痕,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会议的记录。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建立荔城区教育局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2018年度学习计划。2017年11月24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已完成41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关于部分党员党员意识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区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等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区第三实验小学党支部对2008年以来每一位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于2017年12月16日,共追补党费2325.85元。 

  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党建工作“六个一”建设,统一规范党建基本工作制度上墙,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得到完善。2018年1月27日,在区委党校举办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业务培训班。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会议记录要求,党建相关制度得到落实。 

  二是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中共荔城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各党支部补齐教育局党委出席区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记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下发《中共荔城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4.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共荔城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对党务工作者开展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务工作等内容的专题教育培训。研究下发《关于2017年教育系统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制作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流程图。区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已完成对全体党员干部党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与局办公室、人事股联合建立局机关干部动态管理机制,杜绝“人走关系未走”或“人到关系未到”。2017年度共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135人,接转率达100%。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区教育局党组(党委)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修订下发《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每学期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列入2018年各党支部工作会议计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留痕管理,完善会议通知、签到、记录和会议照片等过程性材料的收集归档。 

  2.关于“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出台《中共荔城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组织局各股室、局直各单位制定《荔城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分工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师德修养、岗位廉政、案例警示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学廉尚廉意识,从思想上筑牢廉政防线。加强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局机关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评议,将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3.关于关键环节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关键环节工作标准,对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学校食堂管理、工会经费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指导工作,制作相应的审批办理流程图。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完善关键环节内部巡察、内部通报机制,健全了《荔城区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 

  (四)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工资关系长期外挂区进修学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24日,我局向区财政局打报告申请理顺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服务中心财政国库工资(荔教〔2017〕88号),经区财政局同意,挂靠在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名人员工资已经核减。 

  2.关于部分教师工资关系长期挂在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24日,我局向区财政局打报告申请理顺教育服务中心财政国库工资(荔教〔2017〕88号),经区财政局同意,挂靠在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教师的工资已经全部剥离,划归各教师所在编制学校,共计275名(不含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干部曾某某,其工资关系划入区教育局国库工资管理)。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会议费、接待费列支的问题 

  一是针对“科目列支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会议费、接待费列支的管理,要求各校对2013年以来会议费、接待费列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招生办:所列会议费为高考、中考、初中体育测试等会议支出,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在会议费中列支,已依会议费列支相关要求补齐材料。区教育督导室:列支会议费2.85万元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省“两项督导”等评估验收会支出,已依会议费列支相关要求补齐材料。 

  二是针对“会议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各校对2013年以来会议费列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区教育局:按照规范会议费报销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会计人员增强了规范程序审批的意识。莆田四中:会议费报销所需的会议签到表、审批单已补充完整,并严格报销手续。莆田八中:所有上级部门召开的会议用餐都有文件依据,由学校组织开展的会议用餐也都是经校务会议或行政会研究过,均已将相关佐证材料附在发票后面。 

  三是针对“接待费报销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接待费报销管理,要求各校对2013年以来会议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职教中心:截至2017年12月13日,经原学校负责人回忆,已将2013年的7笔会议费和接待费相关接待人员和陪同人员进行了补充,并附上接待名目、人数、陪同人员等佐证材料。莆田十九中:已将2013年1月27#、7月11#、9月17#、2014年5月26#凭证中的发票和所附菜单及相关佐证材料补充完整;对一次招待费有若干个单位发票的问题,经自查已将相关接待费用2237元及超标准接待费用150元全部缴回。莆田二十四中:将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30日的所有会议费和招待费复印出来,列出清单,一一对照,点对点整改到位。莆田八中:由于文件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以为只是备查材料,因此没有附在发票后面,截至2018年1月10日已补齐相关佐证材料。莆田十六中:经核查,部分接待费系教师的加班餐费和会议后的晚餐,共计4559元,由参与教师分摊后收回到学校户头。 

  2.关于差旅费、交通费列支的问题 

  一是针对“差旅费、交通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差旅费、交通费报销管理,要求各校对2013年以来差旅费、交通费报销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海峡职业学校:经核查,部分教职工报销黄石到火车站车费系带队参加各级职业学生技能大赛,共15人次,共计334.20元,已追还上缴学校;追还2013-2014年招生人员在差旅费中报销私车汽油费等共3525元,并给予海峡职业学校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莆田十六中:经核实,该校系根据福建省闽教研〔2013〕061号文件参加英语骨干教师研修班,住宿酒店及培训地点均为陕西临潼疗养院,差旅费报销中另两家酒店是因为培训地点改变而开的200元住宿发票,由培训机构提供,因为时间久远,未能联系到该住宿酒店,出差人自愿作200元退款处理,并于2017年12月10日前已收缴入账。莆田二十四中:巡察期间发现该问题后,7名出差人立即退还多报车费360元。 

  二是针对“未按标准报销出差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计财股依据荔财行〔2018〕6号文件中有关旅差费问题解答的精神,进行核实,已于2018年8月将多报销的差旅费补贴共计1010.4元收回入库。海峡职业学校:已按标注将参加篮球和气排球赛的出差补助与点心餐费分开报销,同时收回19人次的差旅费超额补贴共3440元,上缴学校户头。 

  3.关于发放津补贴、奖金等的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人事股对2014年4月8日凭证中超标准发放初级职称评审评委的补贴,已严格按照闽财教〔2012〕84号文件收回17人超标准补贴1700元,并上缴区教育局基本户。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对账目进行自查自纠,拟招聘专业会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同时与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考试评审等劳务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荔教综〔2018〕9号),进一步加强活动过程管理,规范津贴发放,严格按人员参与的实际天数进行造册,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 

  二是针对“部分津补贴、奖金发放无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招生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高考考务工作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以正式文件将考试劳务费执行标准、发放人员范围下发各考点。     

  (六)专项资金方面 

  1.关于“全面改薄”项目结转结余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招投标流程等原因,截止2016年12月31日荔城区教育局全面改薄资金结转金额为916.75万元。其实际后期付款情况如下:(1)图书资料项目规划40.1万元,实际于2017年1月按中标合同支付62.23万元。(2)数字教学资源规划资金20万元,由财政局直接下达给四中、八中等8所项目校做支付共计20万元。(3)计算机项目1规划资金404.4万元,实际中标价为430.78万元,教育局与项目校按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支付中标价的90%计387.71万元,余款43.08万元按约定在三年后付清;计算机项目2规划资金40万元及多媒体远程教学项目130万元,由财政局直接下达一小、三小、麟峰木兰分校、西天尾中心小学各20万元,八中、九中、中山等6校录播教室资金各15万元,由各项目校直接支付以上相关项目资金共计170万元。(4)实验仪器项目规划资金112.21万元、音体美器材项目规划资金225.75万元,在2017年1月由教育局及各项目校实际支付347.30万元。截止2017年5月以上改薄资金实际支付987.23万元,2016年度改薄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到位无结转结余。 

  2.关于校安资金结转结余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协调住建、审计等部门,督促相关项目学校尽快进行竣工验收及结算送审,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上报住建局,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送审结算;尚不具备条件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部门补齐相关材料后上报住建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送审。24个项目中,其中5个项目现已决算送审;2017年1月-12月校安账户又支付工程款共计2322.7万元。我局对2015年及以前的校安结余资金进行清查结算,已于2018年7月将这部分结余资金1558万元上缴财政;2016-2017年的校安资金待满2年后若有结余资金再上缴财政。 

  3.关于各类教育惠民资金结转结余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反馈的几笔结转结余均为省级预下拨下一年度学生资助专款,且省教育厅与县区未进行及时结算形成的。以上款项均在“助学”“两免一补”等专户存放管理、专款专用,并已根据不同补助项目按序时支付。 

  (七)财务管理方面 

  1.关于过多使用收款收据作报销凭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校对报销凭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拱辰中心小学:经核实,出现该问题的是拱辰中心幼儿园,不是拱辰中心小学。该园应家委会要求,为丰富幼儿午餐菜单,在三家询价的基础上进行外购,市场摊点只能提供当日购物的收款收据,无法出具正式发票及对公账号,经与永辉超市协商,由超市凭借外购清单出具正式发票,提供的收款收据是附件,并不是作为报销凭证来报销的。该园于2015年3月起已经由超市统一供货并提供发票,不再外购,并转账支付。 

  2.关于未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1月组织全区各校对2016秋季至2017春季高中建档立卡等对象的证明材料的进行普查,对于缺少证明材料的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到各区扶贫办开具证明,返还学校补齐补全资助档案。截至2017年12月,全区各高中学校资助档案学生缺少的相关证明,缺少的审批手续全部整改到位。莆田四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学校印刷审批管理,确保审批和入账规范。 

  3.关于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二幼: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截至2017年12月1日止,每位家长均对所领到的物品确认签名,并将各单位捐赠物品登记造册入账。  

  4.关于个人借款没有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莆田八中:制定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财务收支制度,截至2017年12月30日已全部追回借款,包括教师周某某借款2万、陈某借款0.5万、郑某某借款2万、刘某某借款1.05万,共计5.55万元。莆田九中:要求财务人员严肃财经制度,如有借款,须经校长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借款人收回借款。对涉及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2017年11月17日收回林某某借款2.8万元,2018年1月17日收回林某某和陈某某借款共计2.21万元。 

  5.关于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莆田八中:2018年1月8日将2013—2017年违规向毕业班学生收取毕业证工本费3601元(3元/本)上缴财政国库。通过自查,截至2018年1月5日已经将2015年-2017年三年中每生多收取的军训服装40元共计9736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莆田九中:2018年1月17日将代收高中阶段省质检试卷7元/人,计3276元,由班主任签领,联系已毕业的学生并退款。莆田十六中:由原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到校签名并领取退还的钱款,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初中毕业证工本费756元全部清退还学生本人。莆田海职校:由于2016年参加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一些学生已经毕业,有些已经走上社会的各个岗位进行就业,无法退还到位。2017年预定的,用于2018年5月份学生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的读本,已改成学校统一征订,每个班级订2本,供学生学习、竞赛使用,不再向学生宣传、进行征订。 

  6.关于代管款项列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西天尾中心幼儿园:组织会计、报账员、中心园园长共同对2013年以来的伙食代办费支出再次进行认真的梳理,截至2017年6月30日,近年来滚存的伙食代办费在幼儿伙食专项开支中已全部支出,无结余的情况。拱辰中心幼儿园:认真清理2013年以来每学期伙食费结余情况,2017年12月29日将滚存结余36479.21元伙食费缴存国家金库。区一幼:将2016年8月结余代管款项幼儿伙食费13687.82元(其中总园结余4701.48元,分园结余8986.34元)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由原班主任通知幼儿家长到校签名并领取退还的钱款)。区二幼:2017年11月3-9日,总园和各分园分别召开家委会讨论结余伙食费退还的方式,家委会成员一致要求将结余伙食费委托学校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购买园服返还给幼儿,并确定了园服款式。莆田十六中:经核查,2013—2016年代收学生的课本费及作业本费共394530元,已付2013—2016年学生课本费366072.69元,并于2017年11月16日与区兴教印刷厂结算2013—2016年作业本费34294元,实际透支代办费5836.69元。往年代办费支付学生试卷作调账处理,调入印刷费科目。莆田八中:要求会计、出纳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将印刷费、物价局罚款等放在正确的列支内,严禁以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拱辰中心幼儿园:经核实,该园应家委会要求,为丰富幼儿午餐菜单,在三家询价的基础上进行外购,市场摊点只能提供当日购物的收款收据,无法出具正式发票及对公账号,经与永辉超市协商,由超市凭借外购清单出具正式发票,提供的收款收据是附件,并不是作为报销凭证来报销的,不存在用收款收据替代永辉小票。该园自2015年3月起已经由超市统一供货并提供发票,不再外购,并转账支付。拱辰中心小学: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范现金管理,做到超过1000元的转账,没超过的也尽量转账。区第三实小:加强财务制度管理,规范现金管理,并对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莆田八中:对出纳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进行廉政谈话。制定了更加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莆田十九中:于2017年11月28日下午召开学校财务管理会议,学习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会上对食堂出纳和学校出纳进行批评教育。食堂出纳提交了收取充值现金后没有及时送存的情况说明。学校出纳提交了用现金支付学校办公电话费的情况说明。海峡职业学校:针对预收学费未及时送存的问题,改预收学费500元为300元,同时在建设银行的基本户中开设了一户通,名下已经设立了学费专户,以后学生的预交款可以直接扫码缴费,不用交现金给招生的行政人员,适时入账。针对食堂充值款未及时送存的问题,学校食堂的消费款和小卖部的消费款已经结账清楚,同时从2017年2月开始,食堂消费与小卖部消费已经完全实现了分离。2017年10月6日,已经把未提现的9102元全部上缴食堂专户。   

  (八)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方面 

  1.关于采购程序没有落实或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二幼:对2016年5月后的所有账目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将按上级规定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规范化采购程序。麟峰小学:校级领导、木兰分校幼儿园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加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规定的学习,对政府采购流程、采购程序有了深刻认识。目前,学校及幼儿园对超过一千元的采购项目都经过三家询价采购,并在网上公示。经自查,学校创办的《群芳园》校刊编印项目,2017年上学期的招标,已进行了三家询价,并进行网上公示,程序落实规范。针对木兰分校会议室装修未进行询价,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西天尾中心小学:组织会计、报账员认真学习相关的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采购程序,在采购过程当中做好三家询价,确保手续齐全,支出合理。                      

  2.关于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麟峰小学木兰幼儿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加大原始凭证审核力度,严把审批关口。永辉超市正荣财富中心店在该商品购销协议补上单位签、盖章及签订日期等。区第三实验小学:经自查,已责成经办人员补齐补足采购报销及签订合同的所有手续。梅峰小学: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行政会议,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及时通知合同乙方,将2013年零星修缮工程合同中乙方无签字和盖章等相关要素进行补齐补足。同时对2013年以来的零星工程合同的签名和盖章等相关要素进行自查自纠,现已全部补齐、补足,合同已按规范实施。拱辰中心小学:自2013年开始的合同全部由法人补齐签名,与个人签订的合同全部收齐身份证,并补齐签名及手印。莆田十六中: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合同文本的规范性进行认真核查,发现2015年、2016年合同签定时间打印错了直接涂改,学校与供货商协调,合同内容不变更,对涂改的时间进行更正后重新签定合同。莆田四中:调查核实履约保证金10万元已交给招标方市教育局学校生产管理站,并对履约保证金现责任进行归属,现收齐中标方(荔城区诚豪贸易有限公司)上交给招标方(莆田市教育局学校生产管理站)履约保证金10万元的发票复印件一份、莆田四中与中标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书一份、招标方的招标文件一份。 

  3.关于项目建设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拱辰中心小学:附属工程款实际由学校支付,没有由区校安专户支付,已严格按财务规定和审批程序整改到位。 

  4.关于招投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莆田四中: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没有具体工程量的承包合同,将报销凭证中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决算表和验收表复印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对没有验收结果或意见的验收表,根据实际验收结果,补充完整。莆田十五中: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的审批手续及招投标程序,对照财经制度认真进行整改,对于合同过于简单、个别合同为一纸合同、没有具体的工程量等问题,学校把原有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并明确工程量及材料价格。莆田十六中:2008年8月学校自行对文印室进行投招标,2014年上半年上报教育局对文印室进行投招标,但在2014年8月招标流标,经学校研究决定按原合同价格进行继续签定合同(比2014年8月流标中的价格低)。现学校的文印室已申请报区政府招投标采购。 

  5.关于校安工程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验收程序。要求北高山前小学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堪察、设计等部门补齐相关材料,并作出书面说明,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九)食堂管理方面 

  1.关于食堂大宗商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区教育局条装站组织全区各学校(幼儿园)2016-2018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2018年1月10日由代理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在实行统一采购前,按照购前询价、购中跟踪、购后做账的原则,严格落实采购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2.关于食堂人事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1月中旬,由局人事股、计财股、未保办联合对莆田四中食堂人员管理混乱问题进行调查。经核实:2013-2016年4月四中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团队包干,工资由承包人统一代领,2016年4月以后直接发放到食堂从业人员卡上。因食堂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变动多,致使期初报送的员工采集表与实际工作人员名单不符。莆田四中加强食堂人事管理,选用符合健康许可的适龄员工,并做好食堂员工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的备案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将逐步辞退到位。 

  3.关于食堂利润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学校食堂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实整改,科学合理分配食堂盈利资金使用,每月将及时对食堂的盈亏进行推算,并相应进行调节,若利润偏高,则提高在校师生的伙食水平或者适当调整菜品价格。 

  4.关于食堂出入库台账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莆田九中:修订出入库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出入库流水账,并派专人负责出入库台账的管理,定时对出入库台账记录进行检查,并要求对库存进行盘点,未再发现食堂食品原材料丢失现象,同时对2016年食用油少1.5件的问题,责令食堂负责人进行赔偿,于2017年11月17日赔偿300元,已入账,并对学校校长予以批评教育处理。莆田十六中:从2017年10月起重新安排专职保管员认真对入库商品进行验货,做好对商品入库、出库登记工作,并补充完善出入库登记。海峡职业学校:对食堂管理总负责人进行追责,赔偿丢失的一袋25Kg大米,赔偿款已入学校食堂专户账。更换出入库保管员,重新对账,并要求学校总务处经常性开展食品采购台账的检查核对,未再发现食堂食品原材料丢失现象,已对学校食堂管理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5.关于学校招待、会议费用在食堂报销的问题 

  整改情况:莆田八中:经自查,2013年以来所有用餐都是在校务会议或行政会研究过的,或者上级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的,都有文件依据,但由于工作疏忽没有把佐证材料附在发票后面,已将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附在发票后面。海峡职校:学校招待、会议费用改在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开支。对已在食堂中开支的费用,学校报销后以转账形式转给食堂专户共计13010元。 

  (十)工会经费列支方面 

  1.关于工会费个人部分未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下发《关于对工会会员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荔教明电〔2018〕1号)文件通知,要求各校开展全面自查,全区各学校工会对2013-2015年工会费收缴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工会费个人未缴有发放职工福利的情况,应按文件规定(职工的基本工资的5%)追缴补齐会员费。我局共排查41所学校工会,追缴2015年会员费55209元,涉及会员511人,其中,拱辰中心于2016年9月补缴2015年会员费33020元,涉及会员230人。莆田九中于2016年3月和5月份两次补缴2015年会员费16074元,涉及会员209人;经学校自查,于2018年1月3日,1名会员补缴工会费55元。莆田十九中于2018年1月2日补缴会员费6060元,涉及会员72人。 

  2.关于使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区教育局“闽BA0389”车辆使用人系原局副局长兼工会主席(教育工会法人代表),故车辆使用费在教育局工会报销。莆田八中工会于2018年1月2日追回给6位教师随礼金6000元(1000元/人),并存入工会账户,并给予学校工会主席诫勉谈话处理。莆田十五中工会于2017年11月2日追回给两位青年教师结婚贺喜金600元(300元/人),已存入工会账户,并给予学校工会主席诫勉谈话处理。责令莆田九中追回2013-2014年度给结婚教师及教师子女结婚、乔迁等随礼金13673元,共24人,现已整改到位,存入工会账户,并给予学校工会主席诫勉谈话处理,要求学校工会主席及财务人员参加由区总工会2018年1月29日组织的工会财务业务培训班,提高工会干部业务水平。相关责任人于2017年12月12日受到区教育局效能问责。莆田十九中于2017年11月2日收齐相关人员退还的聚餐费900元,已存入工会账户,并给予学校工会主席诫勉谈话处理。 

  3.关于工会经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区教育系统各工会开展经费报销规范化自查,莆田八中补齐2013—2016年所有工会活动报销的活动预算及活动方案等相关佐证材料。麟峰小学已派一名熟悉财务的专职人员担任工会会计,并对2013-2017年账目进行整理。梅峰小学对工会账目按规定重新整理到位。莆田十九中前任会计为体育教师兼任学校工会委员,对会计业务及财经知识不熟悉,记账时只记借(贷)一方科目,将该建设项目的发票及申请报告、合同书、验收单等附件材料及银行转账支票(支票出票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支票号码为1050352002392158)分二次记账,实际只有一笔发生额,出纳只转账一笔款项,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合,现已更换熟悉会计业务人员担任工会会计,并做好新账目工作,现已整改到位。 

  4.关于行政挤占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麟峰小学督促会计对违规经费进行自查核查,于2017年12月19日行政归还工会经费9.08万元至工会账户。莆田十九中督促会计理顺支出关系,于2018年1月2日将追缴资金3.268万元汇至工会账户。 

  5.关于行政拨款给工会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一幼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共核实行政拨款2笔共11000元给工会,并于2017年12月21日退还行政拨款11000元到学校行政账户。区二幼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于2017年12月11日退还行政拨款6.5万元至学校行政账户。麟峰小学经自查核实,于2017年11月22日退还行政拨款8万元至学校行政账户。莆田八中于2017年12月27日将行政拨款篮球比赛活动经费5000元退回至行政账户。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抓整改。此次巡察,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3人,具体情况如下: 

  1.原荔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兼荔城区兴教印刷厂厂长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负有责任,由局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莆田海峡职业中专学校校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局党组给予诫勉谈话。 

  3.莆田八中工会主席对学校工会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局党组给予诫勉谈话。 

  4.莆田九中工会主席对学校工会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局党组给予诫勉谈话。 

  5.莆田十五中工会主席对学校工会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局党组给予诫勉谈话。 

  6.田家炳中学工会主席对学校工会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区教育局给予诫勉谈话。 

  7.区第三实验小学校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局党组给予批评教育。 

  8.莆田九中校长对学校食堂出入库台账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 

  9.莆田海峡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管理负责人对学校食堂出入库台账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负有责任,由局党组给予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巡察反馈意见中还有如下4项整改措施尚在落实中: 

  1.关于“城乡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制定教育布局发展规划,增强学位供给能力,编制印发《荔城区2018-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扩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北高埕头中心小学综合楼等5个项目进入民生改善2018年专项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库。深入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活动,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截至2018年8月30日,我区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达到12所,通过市级评估的有9所。出台《荔城区中小学绩效奖励金分配方案(试行)》(荔教综〔2017〕307号),建立起向基层教师、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新导向。埕头中心小学生源基本持平,学校正在加强管理,提升教学质量。莆田十五中已于2017年底通过了“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级认定;莆田二十四中、清江中学纳入2018年创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计划,创建活动正在稳步推进,加强内涵管理,提升教学质量。同时莆田二十四中、莆田十五中分别启动省一、二级达标校创建规划,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未完成的原因:城乡教育均衡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下一步措施:我局将继续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攻坚项目建设,优化学校布局,努力提供更多的教育惠民成果,2018年起力争全区每年新投入使用5-8个学校(含幼儿园),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关于“我区无证幼儿园长期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无证民办幼儿园过渡期内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荔城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取缔工作方案》。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良性发展。已引进消防中介机构服务,解决自2015年以来部分遗留无证民办幼儿园消防审批难的问题,截至2018年8月,已有35家通过消防安全确认,目前正在办理办学许可证。 

  未完成的原因:无证幼儿园的存在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分类治理、疏堵结合等措施予以逐步稳妥解决。 

  下一步措施:继续保持对无证非法民办幼儿园的高压态势,将于2019年1月1日起联合各镇街、安监局、消防大队等14家成员单位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3.针对“差旅费、交通费包干”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纠正差旅费、交通费包干行为,要求各校对2013年以来差旅费、交通费包干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司机林某某系临时工,2016年车改时辞退,经多次电话联系,均拒绝上缴旅差包干费。区三小:对2013年以来学校此类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经核查,2013-2014年学校差旅费包干共0.96万元,已追缴到位并缴入学校基本户,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校长批评教育处理。 

  未完成的原因:在我局多次催缴后,林某某已拒绝接听电话,目前无法联系上。 

  下一步措施:争取通过其外围关系联系林某某,催促其上缴旅差包干费。 

  4.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计财股对相关财务报销制度、政策文件进行汇编,并下发给各校,同时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兴教印刷厂:2017年12月6日,已向所有欠款学校邮寄催款通知书,并电话催促。截至2017年12月13日,所有发票已全部补签,会计已把账全部补做清楚,财务相关材料已按照要求存放到职教中心财务室,用单独的柜子保存。截至2018年1月10日,已有莆田十五中和莆田十六中结清欠款共142929.4元。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负有责任的原荔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兼荔城区兴教印刷厂厂长,由局党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拱辰中心幼儿园:经向永辉超市核实,确系永辉超市提供给学校的清单漏打了一日的金额990元,已提供正确的清单及更正说明。保安工资发放方式规范为由各校保安签名后再由中心校代发。麟峰小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支出和账目管理。区第三实小:成立以工会为主,由分管领导、总务、教师代表等成员的财务稽核小组,对2013年以来的财务程序进行规范处理,对原本在“单据封面”纸上签的经办人、证明人的错误做法进行全面整改,对原来发票未签注经办人、证明人的,已按规范要求全部补签。莆田八中:加强票据管理,并已将林某某缴交的公积金2880元更换为内部往来发票。 

  未完成的原因:荔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因人事交接原因,造成催缴工作进展缓慢。 

  下一步措施:目前我局已责令荔城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根据账单全力追缴剩余的应收未收款。 

  对于以上尚未完成的整改措施,我们将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为荔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五、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重大部署上来,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确保党内监督全覆盖。 

  (二)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紧紧盯住整改重点,以“踏石留印”的决心,以“滴水穿石”的韧劲,持续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坚持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更严格的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力度,盯住重要事项,盯牢经费审批、财务报销等重要环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 

  (三)着力提升党性修养,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与品德。推动开展“教育为荔城添美丽”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施看齐对标、岗位建功、马上就办、固本强基、品牌创新五大行动,积极争创机关文明单位,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业务专精、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2292152;通信地址:荔城区镇海街道北大北街15号荔城区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1100;电子邮箱:ptlcqjyj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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